摩鐵抓姦發現「發酵味」濕潤衛生紙團 人妻怒告卻踢到鐵板

記者游承霖/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40歲洪姓人夫被妻子懷疑與27歲陳姓女同事有一腿,找來徵信社跟監,在去年8月間,發現2人投宿摩鐵,憤而報警抓姦,怒控丈夫與陳女通姦,陳女則反控洪妻侵入住宅、妨害秘密等罪;新北地檢署認為,洪妻雖指證房間內有用過且濕潤的衛生紙,但未查扣當證物,她也自承衛生紙只有「發酵味」,且2人被抓姦當下衣著完整,未有性器接合之時,因此認定2人不構成通姦,而洪妻也並非無故進入摩鐵房間,因此將3人全部不起訴。

不起訴書指出,洪妻懷疑丈夫與陳姓女同事有姦情,委託徵信社跟監發現2人去年8月12日依同投宿到台中一間摩鐵內,便趕往台中,會同徵信社人員與警方敲門抓姦,洪男前來應門讓洪妻等人入內蒐證,卻發現2人衣著完整,看不出曾發生性關係,儘管現場雖有使用過且濕潤的衛生紙,但僅聞到「發酵味」因此並未查扣作為證物。

事後3人到警局簽立和解書,洪男、陳女同意賠償洪妻70萬元、50萬元,洪妻認為兩人確有發生性關係才會簽立和解書,於是怒控2人通姦,陳女則反控洪妻無故侵入住宅、妨害秘密等罪。

庭訊時,洪男與陳女供稱當晚2人僅在房間內喝啤酒,並無發生關係,由於當時很恐慌想趕快離開,才會簽立和解書,至於濕潤衛生紙部分則稱是擦拭撒出的啤酒而已。

檢方認為,洪妻上門抓姦時,洪男與陳女並無衣衫不整,也並未查扣相關證物,雖拍下2人一同出遊後進入摩鐵房間,僅能證明2人私交匪淺,但難認定2人有發生關係;至於洪妻挨告部分,檢方認為洪妻懷疑丈夫外遇才會報警上門抓姦,並非「無故」因此將3人全都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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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地檢署將3人全都不起訴。(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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