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女成詐團「肥羊」 甚至將她拐去中國結婚

記者陳怡靜/新北報導

自幼就患有智能障礙的阮姓女子,對於日常生活理解能力極差,也沒有獨立謀生能力,因此經常遭受詐騙集團利用,不僅被騙開戶當洗錢工具,甚至還被騙到中國與人登記結婚,直到回國後家人才知道,家人於是趕緊提訴確認婚姻無效獲准,由於家屬不堪其擾,因此並聲請禁治產宣告獲准,但去年阮女又遭銀行提告,指她16年辦信用卡消費,尚積欠5萬餘元的卡債;新北地院板橋簡易庭則以請求權罹於時效,判定銀行敗訴,阮女不必償還。

▲患有身心障礙的女子慘遭詐騙集團接連詐騙,甚至還騙她去中國與人登記結婚。(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據了解,阮女於2003年12月間,遭詐騙集團騙至銀行辦理開戶,事後阮女的存摺、提款卡全都被詐騙集團拿去當洗錢工具,以致阮女成為被告,之後2005年4月間,阮女又被拐騙到中國旅遊,對方以金錢誘惑,讓阮女當人頭,與一名劉姓男子在中國登記結婚,直到阮女返台後,家屬才發現此事,隨即向法院訴請確認婚姻無效。

法官審酌,經醫院鑑定,認為阮女對於較複雜的行為,包括結婚的理解與執行能力皆有明顯障礙,法官認定阮女缺乏結婚認知能力,因此判決婚姻無效;家屬為了避免再有類似情況發生,遂於同年底向法院聲請禁治產宣告獲准。

但沒想到去年阮女又再度挨告,銀行指控阮女於2002年8月間辦了信用卡消費,積欠5萬餘元的帳款、利息及違約金等,雖其家屬主張阮女無法判斷信用卡申請書之法律意義,認為契約無效,但銀行則認為,阮女是在3年後才成為禁治產人,故與本案債權無關,要求阮女償還該筆債務。

法官審酌,發現阮女從第一筆消費至最後一筆消費均未還款,銀行最快於2002年10月間便可請求還款,卻遲至去年9月才對本案提出訴訟,已逾15年之久,因此以請求權已罹於時效,判決銀行敗訴。

加入 @setn 好友

大數據推薦
熱銷商品
直播✦活動
三立新聞網三立新聞網為了提供更好的閱讀內容,我們使用相關網站技術來改善使用者體驗,也尊重用戶的隱私權,特別提出聲明。
了解最新隱私權聲明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