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瓜乾麵 v.s 豆花 小南門商標大戰 乾麵暫時領先

記者呂品逸/台北報導

「小南門福州傻瓜乾麵」與「小南門傳統豆花」大戰!兩家都以「小南門」為商標的業者,日前展開商標大戰,乾麵業者不滿豆花業者也使用城樓外型當商標、名稱又有「小南門」,加上豆花業者也販賣麵飯、餃子等鹹食,怒控對方侵權,並求償6984萬元,法官審理後認為兩家業者商標相似度極高,判後註冊商標的豆花業者須賠償127萬元,仍可上訴。

小南門福州傻瓜乾麵,小南門傳統豆花,商標,智慧財產,侵權。翻攝自google map

▲乾麵業者認為自己權利遭侵害,憤而提告。(圖/翻攝自GoogleMap)

「小南門福州傻瓜乾麵」是以販賣乾麵起家,也提供福州魚丸湯、炸排骨等鹹食;而「小南門傳統豆花」則是甜食起家,原本專賣豆花等甜湯,但近年也販賣麵飯、湯品、餅類的鹹食,疑似因此讓乾麵業者不爽,向智慧財產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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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花業者則強調自己已是知名品牌,且並未侵權。(圖/翻攝自GoogleMap)

乾麵業者主張,他們的商標是用城樓加上「小南門」3個字,但豆花業者不僅也使用「小南門」當名稱,連商標都長得相似,因此認為較晚註冊的豆花業者侵權;不過豆花業者卻強調,品牌已經營業了30餘年,早就成為台灣小吃的代表廠商,可見商標具有獨立性和辨識度,並未侵權。

法官審理後,認為無論是城門商標或「小南門」3個字,兩者都極為類似,的確有可能導致消費者混淆,由於乾麵業者註冊商標在先,因此判豆花業者敗訴,要賠償127萬元,且不得再用現行商標,但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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