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豪哥獲釋 律師林智群分析:「有錢」換取家屬原諒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土豪哥」朱家龍2016年在W飯店開毒趴,害郭姓女模吸毒過量暴斃,引起社會關注,一、二審均被重判10年,高院更一審判決大逆轉,認為三人轉讓禁藥與郭女死亡沒有因果關係,且朱男等人已和郭女家屬達成和解,改判2年10月徒刑,並以100萬元交保;對此,知名律師林智群指出,土豪哥僅花600萬就「換取」被害人家屬願給機會、法院變更法條、停止羈押,「幹這真的太划算了!」

▲土豪哥當初開毒趴涉嫌害死郭姓小模。(圖/翻攝自YouTube)

2016年12月2日,朱家龍入住「W HOTEL」2502號房後,邀友人蔡逸學、洪聖晏等人前往參與毒品派對,找來多名傳播妹作陪,同時提供毒軟糖、毒梅片同歡,一行人吸毒玩樂逾40小時,期間郭女未曾闔眼休息,且持續施用毒品,直到7日凌晨4時,郭女因混合施用多種毒品中毒,出現反覆穿脫衣服、神智不清等異狀,但蔡逸學等人未立即將郭送醫急救,反而通知密醫到場施打「排毒針」點滴,導致郭女因延誤送醫送命。

▲林智群認為土豪哥花了600萬就換取自由「太划算了」。(圖/翻攝自林智群臉書)

原本朱家龍在一、二審均被重判有期徒刑,不過去年最高法院將3人部分撤銷,更一審期間,朱家龍等人逐一跟死者郭女家屬和解,高等法院更一審26日改判土豪哥2年10月徒刑,裁定100萬元交保,而蔡逸學、洪聖晏改判2年6月有期徒刑。

對此,林智群指出,土豪哥花了600萬,「換取」被害人家屬願給機會、法院變更法條、停止羈押,「幹這真的太划算了!」俗話說「有錢判生,無錢判死」,在以前的年代指的是用錢可以「收買」法官,現在則是可以用錢「換取」家屬原諒不追究,由於家屬不追究,法院也樂得給順水人情;而不管是收買或換取,本質上都是一種交易,「前提是要有錢」,才能在司法體系的遊戲規則下,獲得比較有利的結果⋯⋯(編輯:陳又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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