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俊宏稱到府投案未成送急診 總統府:不評論

前立委張俊宏因案遭通緝今天聲稱到總統府投案,但因身體不適由救護車送至振興醫院救護。總統府表示,總統府非司法案件投案機關也非審理機關,對司法案件沒有評論。

張俊宏聲稱到總統府投案  身體不適送急診前立委張俊宏(圖)因案遭通緝,3日在總統府資政許信良與律師陪同下聲稱到總統府投案,但因身體不適,由救護車送往振興醫院急診室。中央社記者王飛華攝  108年5月3日

▲現年82歲的民進黨大老張俊宏被判刑確定,但沒有報到服刑遭通緝,3日在前民進黨主席許信良及律師陪同下到總統府請願,因身體不適現已送往振興醫院急診室。(圖/中央社)

張俊宏上午約11時在許信良與律師張靜等人陪同下聲稱到總統府投案,約中午12時由救護車送離開總統府到振興醫院。

陪同張俊宏等人到總統府的律師張靜會後受訪表示,張俊宏到總統府的主要訴求是希望用最後的生命,讓總統蔡英文知道台灣的司法到了非改革不可的地步。

張靜說,張俊宏罹患腦癌、心臟病等慢性疾病,認為自己時日不多,希望用死諫喚醒社會對司法改革關注,一生奮鬥讓行政、立法部門已達到民主化,只有司法鐵板一塊,「他(張俊宏)很後悔,這也是他對台灣人民的責任」。

他進一步表示,到總統府沒有人接見,因張俊宏的健康狀況出問題,總統府趕快叫救護車將張俊宏送到振興醫院急救,後續將由中正一分局通知檢察官,立刻到振興醫院發監執行,並評估能不能戒護就醫。

總統府發言人張惇涵表示,總統府依照陳情相關作業規定處理,張俊宏先生也已經離開總統府。總統府既非司法案件的投案機關,也非審理機關,對於司法案件沒有評論。

張俊宏因全民電通其他案件,遭判應執行3年8月確定,他逃亡逾9個月遭通緝,民國104年1月才投案入監,105年12月獲准假釋。

最高法院去年3月針對張俊宏另涉不利益交易等罪,判處2年徒刑定讞。北檢聲請定應執行刑,台灣高等法院裁定張俊宏連同前案,共應執行5年7月徒刑。

北檢通知張俊宏到案執行,張俊宏都沒有現身,還向高院對檢察官的執行命令聲明異議,但遭高院駁回。由於張俊宏經傳拘都未到案,北檢去年3月發布通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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