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面對!男失業燒房輕生?受不了濃煙躲浴缸被救活遭判4年

記者蘇怡璇/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賴姓男子106年時,因為失業找不到工作,動了輕生念頭,在紙條上寫下:「別再寄拖希望穩死!最後一瓶了!不要再拖泥帶水,短暫痛勝過長痛」,接著引燃汽油企圖自焚,但疑似卻被濃煙嗆進廁所的浴缸內,最後被房東的哥哥救出。但賴男一審時,否認有輕生、縱火念頭,當時被判1年有期徒刑,他上訴,案件到了台中高分院,賴男反過來指控房東為了「汰舊換新」才放火,但這樣的說法,法官顯然不接受,以一審援用法條錯誤等理由,改判4年徒刑,可上訴。

浴缸、泡澡/pixabay

▲火燒房輕生?男躲浴缸被救活遭判4年。(示意圖/與案件無關)

根據判決書,賴姓男子105年11月時發生車禍,隔年1月中離職,同年2月還沒找到工作,心情因此大受影響,2月21日下午1點左右,他把預先用寶特瓶買好的汽油,潑灑在他衣服堆上,再以瓦斯噴燈引燃,衣服瞬間起火燃燒,屋內包括電視機等物品嚴重燒熔毀損。點火的同時,衣服因為悶燒,產出大量濃煙,人在屋內的賴姓男子,被嗆到受不了,躲進浴室浴缸內失去意識。

濃煙從門縫竄出,熱心民眾立刻報案,而消防人員趕到現場時,會同屋主的哥哥破門而入,一邊忙著滅火,一邊將倒臥在浴缸內的賴姓男子救出,緊急送醫救回一命。一審時,賴姓男子否認縱火:「我是受害者,106年我因為出車禍,變成對臺中有點恐懼,不敢去外面工作,想趕快離開臺中,我是冤枉的,我沒有放火」,當時被依刑法的放火燒燬住宅等以外之自己所有物罪,判他1年徒刑。

賴男不滿上訴,這次更提出房東起歹念放火「除舊換新」的說法。但法官根據台中市消防局的鑑定報告書認為是人為縱火,加上在現場發現賴男寫下字條:「別再寄拖希望穩死!最後一瓶了!不要再拖泥帶水,短暫痛勝過長痛。清醒;選真正之路別讓自己再次綁在此受苦?明日再次醒來非生不如死」判定他有輕生念頭。認定他觸犯的是放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之住宅未遂罪,據此撤銷原判,改判徒刑4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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