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不清「玩」跟「認真」 她傳半裸照男會錯意硬上下場慘

記者陳怡靜/台中報導

黃姓男子與同在市場擺攤的女子小玉(化名)相識後成為好友,小玉曾以手遮胸拍下半裸照傳給黃男欣賞,並曾2次至黃男住處,黃男對其擁抱摸胸示意想嘿咻時,遭小玉拒絕,但小玉卻又主動稱想看黃男的生殖器,讓黃男以為小玉對他有意思,直到小玉第3次到黃男家時,黃男再度求歡遭拒,卻強行硬上得逞,小玉憤而提告,黃男辯稱是會錯意,小玉則駁斥「你分的清楚玩跟認真嗎?」;台中高分院將黃男依強制性交罪判3年2月徒刑,仍可上訴。

▲男子見女子以手遮胸拍下半裸照供欣賞,還想看他生殖器,男會錯意硬上挨告被判刑。(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判決書指出,黃男與小玉因在市場擺攤認識,小玉還曾到黃男住處2次,前年4月間,小玉第3次到黃男住處選購物品時,黃男從後將她環抱,並示意要嘿咻,小玉拒絕並稱月事來,沒想到黃男仍強行性侵得逞,事後小玉傳訊息痛斥黃男「畜生」、「很想殺了你」,「連MC來也硬上」,黃男雖向小玉道歉,卻又辯稱「沒想到妳不要啊 」、「妳有給我胸部的照片」、「妳也脫我褲子看老二」、「沒有前面的事,哪會有後面的誤解?」等,小玉駁斥「你分得清楚玩跟認真嗎?」、「玩就可以隨便上嗎?」,氣得小玉報警提告。

庭訊時,黃男辯稱小玉曾在案發前聲稱幫姐姐試豐胸藥,傳送以手遮住胸部的半裸照給他,幾天後小玉到他家中,要求他幫忙按摩,當時他曾擁抱及撫摸其胸部,小玉並未反對,進一步向小玉表示想要發生性關係時,遭到小玉拒絕,但小玉卻又主動表示好奇想看他的生殖器。

一審法官審酌,2人縱使有曖昧情愫,但小玉已明確拒絕發生性關係,黃男卻仍強行性侵,未能尊重女性身體與性自主權,不過已婚的小玉在案發前,並未妥善處理她與黃男之間的朋友交往分際,亦有所不當之處,因此將黃男依強制性交罪判處3年2月徒刑;黃男上訴二審,辯稱是小玉主動索吻,願意發生性關係,經台中高分院審酌,見解仍與一審相同,維持原判決,全案仍可上訴三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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