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悠瑪翻覆究責!司機員尤振仲「散漫」一再錯過重啟釀意外

記者詹維耕/宜蘭報導 

台鐵普悠瑪出軌翻覆事件,造成18人死亡,116人受傷,從案發2018年10月21日到現在,已經將近八個月,今天上午偵查終結,司機尤振仲因關閉ATP而未作動,台鐵局ATP遠端監視系統未連線,新馬站彎道速限是時速75公里,事故列車卻以近2倍速度(141公里)行駛,是釀成事故發生的主因,依過失致人於死罪嫌起訴。

普悠瑪,尤振仲,駕駛,情緒,崩潰,身體,宜蘭地檢署

▲普悠瑪司機員尤振仲,被依過失致人於死罪起訴。(圖/資料照片)

起訴書內容指出,列車司機員尤振仲違反規定,擅自關閉ATP且高速行駛,造成事故發生重大傷亡,列車失去ATP保護功能後,尤振仲未通報,也未在頭城站重新開啟ATP,他一再錯過重啟ATP的機會,最後列車以時速141公里的速度,在新馬站月台前的彎道過彎,列車出軌翻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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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悠瑪司機員尤振仲,被依過失致人於死罪起訴。(圖/資料照片)

起訴書裡提到,尤振仲雖然在事故發生前,曾經與調度員通話中提及「現在變成把ATP關起來」,但是這個時候距離列車出軌翻覆,僅僅剩餘85秒,在列車高速行駛狀態下,調度員也無法再有因應作為。另檢查員有告知尤振仲應該把「BOUN」復位,以排除空壓機強制停止,空壓機可以造成列車減速,並不會讓列車加速而肇事,所以認定空壓機停止和事故並沒有因果關係。

起訴書文末特別指出,雖然台鐵有層層控管,仍因實際從業人員散漫疏失,螺絲鬆動,在各項因素累加下,造成此次重大傷亡車禍,台鐵應該深入檢討系統安全機制,加強內部橫向聯繫,以回應人民對大眾運輸安全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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