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自家私接線路挖比特幣遭逮 台電擬求償550萬元

有水電相關背景的25歲林姓男子於出租公寓私接台電線路,作為比特幣挖礦機農場使用,刑事局接獲線報進行調查,4日搜索逮捕,台電也擬向林男求償約新台幣550萬元。

男竊電挖比特幣遭逮 刑事局說明刑事局6日舉行「虛擬貨幣挖礦機農場盜用民生電能案」破案記者會,偵查第二大隊第二隊隊長黃維和(圖)說明查獲林姓男子於出租公寓私接台電線路,作為比特幣挖礦機農場使用等偵辦過程。中央社記者黃麗芸攝 108年6月6日

▲刑事局6日舉行「虛擬貨幣挖礦機農場盜用民生電能案」破案記者會,偵查第二大隊第二隊隊長黃維和(圖)說明查獲林姓男子於出租公寓私接台電線路,作為比特幣挖礦機農場使用等偵辦過程。(圖/中央社)

刑事局今天召開「虛擬貨幣挖礦機農場盜用民生電能案」破案記者會,偵查第二大隊第二隊隊長黃維和表示,5月底接獲線報指出,桃園市桃園區中正二街附近有異常高溫現象,疑有竊電情形。

刑事局隨即會同台電稽查課人員至當地展開地毯式調查,經檢查後發現鄰近一處老舊公寓有異狀,其大門口右上方電箱內的3條電線均已剪斷,犯嫌故意以障眼法製造該處看似無竊電情形。

但經追查發現,犯嫌實際是利用門外柱子偷接導線引入屋內供竊電設備使用,循線到公寓2樓門外也聽到疑似電腦運轉的低沉聲音,研判該處確有竊電情形,犯嫌欲透過偷電省下大量電力費用,並進而牟取挖比特幣暴利。

警方隨後申請搜索票並於4日進入公寓2樓搜索,現場查扣挖礦電腦機124台、WIFI分享器1台、路由器1台及筆記型電腦1台等挖礦工具。

據了解,林男具有水電背景,所以能獨力完成竊電和安裝挖礦設備作業,他承租案發地公寓才1個月,實際開始運轉挖礦約2週,隨即被警方破獲。

全案詢後依竊盜罪移送桃園地檢署審理;另,台電公司也將依電業法相關規定,違規用電按設備容量計算3個月以上1年以下進行追償電費,初估將向林男求償約5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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