摟酒店妹坐大腿!泰國妻不爽訴離 男反控她剛結婚就落跑

記者林盈君/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巴姓男子,2014年到泰國曼谷時認識妻子小美(化名),2人婚後居住在新北市,不過隔年3月間,小美卻離家出走搬到台中,一直不肯對丈夫透露地址,直到2017年,小美收到巴男傳來的3張照片,內容是在酒店摟抱女子,還有親密擁吻的畫面,認為巴男疑似是要炫耀或嗆聲,因此在2018年,向台中地院訴請離婚。雖然巴男駁斥,照片中的酒店女子都已結婚,且他當時是酒醉狀態,認為並無不正當關係,但法官認為,雙方婚姻無法維持,巴男要負擔較重責任,因此判決小美勝訴,巴男之後上訴二審敗訴。

酒店妹、夜店

▲酒店示意圖,與本文無關。(圖/資料照) 

據判決指出,巴男跟小美婚後定居在新北市,隔年3月間,小美離家出走跑到台中,卻不肯透露地址給丈夫知道,後來接到丈夫傳來的3張照片,認為丈夫出軌,才向法院訴請離婚。小美向法官表示,因為婚後巴男好賭又積欠大筆債務,也沒有給她生活費,讓她只好離家工作來養活自己,加上因常接到討債電話,她擔心被人上門討債,才不肯透露地址。但對此巴男卻駁斥,控訴小美跟他結婚後,一拿到居留證就「落跑」,只有在辦居留證展延時,才會主動聯絡他,認為小美應負較大責任。

而巴男也解釋,當時在酒店拍照時已喝醉,且店內以及坐在他大腿上的女子,都已經結婚為人妻,雙方也沒有發生出軌關係,只是尋常應酬,反控小美離婚後隔年即離家出走,因此要負起婚姻失敗的責任。但法院審理時認為,巴男跟酒店女子舉止親密,還讓對方坐在大腿上,甚至將照片傳給妻子,才導致2人的婚姻關係無法維持,所以巴男應該要負較多的責任,因此判決小美勝訴、准許2人離婚,案經二審台中高分院仍維持原判,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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