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吃懶做第一名!日抽1包菸+看電視 還要姐每月給5千!

記者詹維耕/台北報導  

好吃懶做連家人都看不下去,屏東一名領有身障手冊的江姓男子,以每天都要抽一包菸,還要付第四台收視費為理由,認為每個月八千多的低收入補助和身障補助不夠花,要求兩個已經六十好幾的姊姊每個月還要各給他五千元扶養費,姊姊怒控弟弟好吃懶做,請求免除扶養義務,法官駁回江男請求,准予姊姊免除扶養江男義務,還可以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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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男要求姊扶養遭駁回。(示意圖非本案/翻攝自pixabay)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江姓男子是家中獨子,雙親過世後僅剩兩個姊姊親人,江姓男子未婚,獨自居住在父母留下的房子,每個月靠八千多身障補助加低收補助過日子,江姓男子自己估算,每個月三餐就要七千,水電費兩個月三千,第四台每個月六百,加上每天要一包菸,如果還要剪頭髮和手機電信費,政府給的根本不夠用,提告要兩個姊姊負起收養義務。

兩位姊姊中,有一人指控弟弟不務正業,只會玩樂吸毒散盡家產,沒有照顧父母和家庭,要求法院駁回他的要求,還要求免持對他的扶養義務。法官調查,江男雖領有身障手冊,但並不是無法工作,過去也有打工賺錢的紀錄,他的兩個姊姊生活也不算富裕,衛福部公告107年國人每月最低生活費為1萬2千多元,江男應該有能力養活自己,抽菸和看第四台非生活必須,訴求無理應予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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