夭壽雞頭!少女遭騙下海「賣」⋯25天接40客僅賺4千

記者蘇怡璇/苗栗報導

找工作時,真的要小心騙局!苗栗一名未成年少女「小君」(化名),看到誠徵美容師的廣告寫著輕鬆、待遇高等形容,不疑有他,上門應徵,沒想到卻是被一名30歲的彭姓男子媒介性交易!25天內,小君接客40次,實拿4000元!最後案子曝光,苗栗地方法院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判彭男3年10個月,併科罰金13萬元。

誘惑、性感、上床、做愛、脫內衣/pixabay

▲夭壽雞頭!少女遭騙下海「賣」⋯25天接40客僅賺4千。(示意圖/與案件無關)

根據判決書,當小君看了求職廣告前來應徵時,彭男明知她未滿18歲,但看準小君缺錢,仍遊說,並媒介她下海賣淫;原本說好5、5對分,但從17年11月3日到12月7日短短25天內,彭男以「微信」當成聯絡工具,找來40位男客人上門光顧小君,地點從竹南火車站到台中多處汽車旅館,小君脫衣40次僅拿到4000元。

案件爆發後,警方還加碼查出,坑殺少女皮肉錢的彭男,在同年10月間,透過網路認識另一名年僅15歲的少女,兩人在台中汽車旅館發生性行為。台中地院審理時,法官認為,與少女性交,涉犯刑法第227條第3項之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為性交罪,處7個月有期徒刑;而仲介少女賣淫則觸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2條第2項、第1款之意圖營利而媒介使少年為有對價之性交行為罪2罪,處3年10個月有期徒刑,併科罰金13萬元有期徒刑應執行4年。

 

加入 @setn 好友

大數據推薦
熱銷商品
直播✦活動
三立新聞網三立新聞網為了提供更好的閱讀內容,我們使用相關網站技術來改善使用者體驗,也尊重用戶的隱私權,特別提出聲明。
了解最新隱私權聲明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