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還閨蜜200萬?「房東」張淑晶提再審 高院駁回確定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坑殺房客出名的「房東」張淑晶,與「閨密」眼科醫師盧雪玉間有多起投資糾紛。其中一起,是盧雪玉控告張淑晶拿她的存摺、印章領走200萬元不還,提告請求返還投資款。張淑晶遭法院判還200萬元確定後,另提起再審,高等法院今(18)日駁回再審定讞,張淑晶確定得吞200萬元出來。

盧雪玉主張,她名下瑞興銀行的帳戶,於2011年3月間無端遭張淑晶領走200萬元,她向張女索討存摺及印章,張女一再推託,直到她工作告一段落後,想跟張女取回存摺時,張女才坦承已將200萬元拿去投資股票,直到2013年間,張女因股票遭套牢,無力支付房貸利息,依民法「不當得利」要求張女返還。

借帳戶給張淑晶 前員工欠2萬遭討債127萬

▲張淑晶。(圖/資料照片)

張淑晶則主張,是受盧雪玉委託提款200萬元,且已將200萬元交予她。

2018年3月,法院判張淑晶敗訴,應還款200萬元定讞後,張淑晶拿新北地檢署的刑事侵占不起訴書、哥哥張振盛另案的陳報狀等資料,證明自己已在2011年匯款還給盧雪玉,請求再審,但遭高院駁回再審。不得上訴。

盧雪玉,北院。潘千詩攝影

▲張淑晶的好朋友盧雪玉。(圖/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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