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輔法三讀!不敵環團壓力 農地違法工廠限20年合法化

記者陳冠穎/台北報導

針對全台農地違章工廠有條件合法化的「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正草案」今27日立法院臨時會順利三讀通過。由於原先政院版沒有落日條款,環保團體抗議是讓違法工廠就地合法。環團認為,若無落日條款管理工廠,則違章工廠的業者就會拖延,不會改善。因此,立院同意環保團體要求,增訂特定工廠登記證之20年「落日條款」,明定特定工廠登記之有效期限自條文實施起20年止,自期限屆滿日起失其效力。

先前工輔法修法的爭議在是否訂定落日條款。環團最關注的《工輔法》行政院版本的修法草案第28之5指出,在2016年520以前設立的未登記工廠,在申請納管、繳交納管輔導金以及提出改善計畫後,即可申請「特定工廠登記」。不過,卻無訂定工廠的結束期限,等同於沒有落日條款。

對此,環保團體表達強烈不滿,地球公民基金會、合法工廠老闆、學者、農民等人今日上午前往立院抗議並狂丟稻草,要求全面檢討工輔法。環團強調,政府要不應讓違規工廠就地合法。台灣許多農地都受到工廠汙染,甚至合法工業區都有汙染問題,環團質疑,政府如何保證工廠不會造成汙染,假設若沒有落日條款的期限讓政府輔導工廠,則違法工廠將更加無法無天。

▲工輔法今三讀通過。(圖/記者陳冠穎攝影)

立法院長蘇嘉全上週在朝野協商中強烈建議行政院,認為特定工廠登記證若無落日期限,業者就不會積極改善。今日下午協商時,國民黨立委陳超明在協商中堅持落日條款應該訂為10年,否則20年業者定會一拖再拖。

親民黨黨團總召李鴻鈞則表示,自己絕對不支持落日條款,他質問,政府的心態是什麼?李鴻鈞認為,政府應該逐年讓工廠用地回歸農地,最後最終回歸農地。李鴻鈞認為,要達到環境和經濟的雙贏,而不是這樣直接讓工廠就地合法。李鴻鈞說,雖然要給工廠生存權,但也需要考慮到以農業立國的台灣要怎麼辦。

國民黨黨團總召曾銘宗表示,對於民進黨的工輔法他們不願意背書,曾銘宗認為民進黨是政策買票,因此決議逐條審查。民進黨立委們則抗議,表示明明其他法條就有共識,最後院會仍進入逐條審查,歷經約3個多小時三讀通過。

三讀條文明定,低污染之既有未登記工廠,應自條文施行後兩年內,自行向主管機關通知後申請納管,並於法案施行三年後提出工廠改善計畫。申請納管之未登記工廠,每年應繳交納管輔導金,至取得特定工廠登記證為止。

至於「落日條款」,條文則明定,特定工廠登記證之有效期限為條文實施後20年,自期限屆滿日起失其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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