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劉政池背景圖利七七行館 前國產局洪寶川改判5年2月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前苗栗縣長劉政鴻胞弟劉政池,涉竊占陽明山國有地興建「七七行館」,6年前遭檢調拆除後,時任國產局北辦處長長洪寶川,被高等法院認定,違法核准出租、出售陽明山土地圖利劉政池,但考量他沒有前科、素行良好,今(2)日依圖利罪判處5年2月,可上訴。

▲圖/資料照片

法院調查,劉政池為完成七七行館開發計畫,先向國產局(現改制國產署)承租土地後分割,再向國產局申購土地,1998年間,劉政池向國產局北辦處申請承租土地,但承租面積超過國有非公用不動產租賃的限制;當時擔任處長的洪寶川,明知劉政池申請承租不合規定,但考慮劉政池胞兄劉政鴻擔任立法委員,指示管理課直接辦理核租並批示同意,違法出租國有土地給劉政池。

一審依圖利罪,將洪寶川判處6年,案經上訴,高院雖斥責洪男有損官箴、實屬不該,但念及無前科、素行良好,改判5年2月。全案可上訴。 

▲圖/資料照片

 

加入 @setn 好友

【94要賺錢 未來事件簿】智原到底會不會反彈 中興電 士電 大亞 東元 國統
大數據推薦
【#直播中LIVE】37死囚拚生路 死刑存廢憲法法庭今言詞辯論
熱銷商品
三立新聞網三立新聞網為了提供更好的閱讀內容,我們使用相關網站技術來改善使用者體驗,也尊重用戶的隱私權,特別提出聲明。
了解最新隱私權聲明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