洩密案無罪定讞!馬英九:檢察官「先射箭再畫靶」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地檢署起訴前總統馬英九涉教唆洩密案,馬從頭到尾堅持無罪,一審結果判處無罪。但檢方不服上訴二審,結果逆轉改判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最高法院今年初撤銷有罪判決,發回更審。高等法院更一審審理後,今日宣判馬英九無罪定讞。對此,馬英九聲明表示,檢察官對於構成犯罪具體事實,始終沒說清楚,明顯是為達到特定目的,而「先射箭再畫靶」。

▲前總統馬英九(圖/翻攝馬英九臉書)


當時一審認為,檢方無法證明馬英九教唆黃世銘洩密、也無法證明馬為圖撤銷王金平黨籍而犯罪,基於「罪證有疑、利於被告」的原則,判處無罪。

二審認為,總統是廣義的公務員,與一般性公務員一樣負有保密義務,而當時並無院際爭議,沒有「院際調解權」作為阻卻違法事由,依通保法改判4月,得易科罰金。案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更審。如今更一審今日宣判馬英九無罪定讞。


馬英九辦公室聲明全文如下:

馬前總統為維護司法獨立,處置司法關說醜聞,卻反被依洩密等罪起訴,對高等法院更一審的無罪判決感到欣慰。因為這項判決結果,不只攸關他個人的清白,更有助於確立憲法上總統應有的行政權限,讓國家領導人在任內能安心依憲依法治國。

馬前總統辦公室指出,本案審理兩年多來,檢察官如同最高法院發回判決所稱,對於馬前總統構成犯罪的具體行為事實為何,始終沒說清楚,明顯就是「先射箭再劃靶」,為達到起訴馬前總統的特定目的,不惜耗費司法資源。馬前總統雖因此遭受各種無謂糾纏,但一路走來捍衛司法獨立,無怨無悔,會繼續為杜絕司法關說奮戰,也再次呼籲蔡政府,不要再延宕「妨害司法公正罪」的制定,讓司法關說走入歷史,讓中華民國的司法能更受到人民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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