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柯姓女子,前年8月30日,懷疑交往2年多的邱姓男友,跟自己在一起後,卻流連酒店另結新歡,於是質問他「你是不是喜歡別的女生」,豈料,邱男卻暴怒,拉扯柯女的頭髮撞向地板,還專朝她頭部猛毆,檢方依重傷害未遂罪嫌起訴邱男,但桃園地院考量,邱女傷勢未達重傷或危及性命,因此改依傷害罪嫌,判7月及3月徒刑。
根據《聯合新聞網》報導,柯女與邱男交往2年多,曾2度發生衝突,交往後期,柯女懷疑男友上酒店另結新歡,於是在前年8月30日凌晨1時許,詢問男友「是不是喜歡別的女生」,男友聽完突然生氣揍她,並不斷回說「我很討厭妳這樣懷疑我」等語,甚至扯柯女頭髮撞及地板,並持手機痛毆她頭部,導致口鼻流血;事隔數天後,邱男再度情緒失控爆打女友頭部、腹部,被檢方依重傷害未遂罪嫌起訴。
法院審理時卻認為,2人體型差異甚大,邱男若當真猛力攻擊對方,柯女傷勢恐會更嚴重,但根據院方診斷,柯女傷勢未達重傷或危及性命,不能僅憑他宮及女友頭部,就斷定他聚眾傷害故意或不確定故意,因此改變更起訴法條為傷害罪嫌;考量邱男僅因感情糾紛就毆打女友,犯後態度難認良好,因此依2個傷害罪各判7月,3月徒刑。
▲邱男不滿女友質問,竟暴怒痛毆女友。(圖/示意圖/翻攝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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