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走私香菸國安局2少校收押禁見 法院裁定書:次數非單一

記者游承霖/台北報導

國安局少校吳宗憲、張恒嘉等人,涉嫌利用執行總統出訪任務期間,夾帶走私9800條香菸,存放於華膳空廚,再將香菸混入隨行人員行李,企圖挾帶入關,卻遭調查局新北市調查站及關務署人員查獲,晚間遭聲押獲准,而台北地院的裁定書內文中證實「本案所涉次數非屬單一」。

裁定書指出,國安局少校吳宗憲與張恒嘉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中的「以公用運輸工具裝載漏稅物品罪」、「非主管或監督事務圖利罪」、稅捐稽徵法「逃漏稅捐罪」、「幫助逃漏稅捐罪」、菸酒管理法「輸入私菸罪」等罪嫌;2人應訊時均提出被告的供述、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貨運/運輸工具收據及搜索筆錄、購買紀錄、大額交易明細表、交易傳票、銀行帳戶明細、免稅商品訂購統計表、華航香菸訂購統計表、現場照片等證據資料,且2人對於負責訂購菸品、透過公務車載運而未經海關查驗乙節,均不爭執,堪認檢察官已提出證據釋明被告符合犯罪嫌疑重大要件。

法官認為,2人涉犯「以公用運輸工具裝載漏稅物品罪」、「非主管或監督事務圖利罪」是最輕本刑5年以上的重罪,且「所涉次數非屬單一、金額亦非低」,認為2人若遭起訴、判刑,量刑可非輕,基於人性畏罪心理,認為2人勾串、滅證規避偵查及刑責的可能性甚高;此外,本案具高度隱蔽性,仍有部分訂購清冊未經扣案相關賣受人仍待清查,購入窗口也仍待調查,尚有諸多案件細節仍待釐清,因此認定2人有勾串滅證之虞。

法官考量,吳宗憲、張恒嘉涉犯罪危害國家、社會秩序甚鉅,認為並無已具保或限制住居等手段排除2人勾串獲滅證的可能性,而無法替代羈押的處分,且為避免2人藉由與他人皆見、通信機會進行勾串,而有羈押必要,並禁止接見、通信。

走私菸的國安局人員吳宗憲

▲涉嫌走私9800條香菸的國安局官員吳宗憲聲押獲准。(圖/記者邱榮吉拍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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