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患難與共27年 夫偷情按摩女竟拋棄她

記者陳怡靜/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吳姓女子與吳姓丈夫結婚27年,從年輕時就與丈夫奔波創業,期間丈夫入獄、四處躲債,她都不離不棄,未料前年吳女卻發現丈夫與越南籍何姓按摩女偷情,還透過車上的定位記錄,查到2人還曾一起至桃園某摩鐵開房,吳女憤而向2人提告求償100萬元;經新北地院審酌,判2人須賠償吳女1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吳女與丈夫結婚27年,不論遇到任何困境都不離不棄,未料丈夫卻與按摩女偷情想捨棄她。(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吳女提訴指稱,自己20歲與丈夫結婚後,就陪丈夫四處洽談生意,期間丈夫曾因案入獄服刑,還因丈夫愛賭,曾跟著丈夫四處藏匿躲賭債,一路走來遇到任何困境都跟丈夫患難與共,始終不離不棄的陪伴在旁。

但未料在前年間,丈夫對她的態度越來越冷淡,經查才知道是丈夫在按摩店認識何姓按摩女,並在汽車及住處的錄音檔中,發現2人以「老公、老婆」互稱,而據汽車的定位記錄顯示,2人不僅曾一起到摩鐵開房,還有監視器拍到2人手牽手到停車場取車的畫面;經質問丈夫後,丈夫坦承出軌一事,2人均承諾斷絕往來,但沒想到之後2人卻仍繼續交往,甚至丈夫還準備帶著何女遠赴越南或印尼長住做生意,不打算回台灣,吳女因此憤而向2人提告求償。

庭訊時,吳男與何女均否認偷情,辯稱2人只是比較聊得來的好友,雖言語上稍有踰矩,但未曾發生性關係或過分的肢體接觸;法官審酌,吳女雖提出的證據無法證明2人發生過性關係,但據錄音、監視器畫面及對話記錄等證據,2人不僅「老公、老婆」互稱,還曾手牽手及一起到摩鐵開房,顯然已逾越男女之間的正常情誼,故不採信2人的辯詞,認定2人已侵害吳女婚姻生活圓滿及幸福行為,經考量雙方財力及本案情節,判決2人賠償10萬元較為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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