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老師變惡狼!家長送兒跟導師吃飯 遭帶回住處2度性侵

記者林盈君/台南報導

枉為人師!2016年11月間,屏東縣某國小一名代課男老師,過去曾擔任被害學童5、6年級的班導,卻涉嫌利用老師的身分,在博取家長信任後,竟2度將男學生帶回自己住處,並脫褲性侵得逞,後來學生將事情告知家長,整起事件才被揭露,家長氣得一狀告上法院,案經高雄高分院審理後,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將這名狼師判處2個3年6月徒刑,併執行刑5年6月,可上訴。

小男孩,玩耍,草地,男童(PIXABAY)

▲屏東一名狼師涉嫌性侵男學生遭判刑。(圖/示意圖/翻攝pixabay)

據判決書指出,這名狼師過去為被害學童的帶班導師,他於2016年11月6日上午,以要帶學生外出看電影、吃飯為由,邀約男童外出,並由媽媽載送到潮州火車站對面的農會超市會合,但之後他卻將學生帶到自己的住處,脫褲性侵得逞。同年的12月間,這名狼師又如法炮製,再次邀約男學生外出,學生被父親載送到州鎮某加油站會面後,又被狼師帶回住處性侵得逞,後來被害學生將事情告知家長,事件才因此爆發,家長氣的報警提告。

被害男學生指出,老師在2次性侵前都有拿「肌肉鬆弛劑」給他吃,2人還一起玩電腦遊戲,並對他說如果願意跟他發生性行為,就會提供遊戲點數,甚至到超商儲值到他的遊戲帳號內。這名狼師到案後,僅坦承有跟學生一起玩網路遊戲,卻否認有帶學生到自己住處,也沒有贈送遊戲點數、以及性侵情事,但二審合議庭認為,被害學生能繪製該老師住處的平面圖,也能指出住處物品與擺放的相對位置,像是3台電腦及相關位置等,也能指出床鋪、鐵櫃等位置,認為狼師犯行明確,因此維持依審判決,判刑5年6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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