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上網發洩「誘」7男童 最小才10歲!重判14年刑期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一名李姓男子因性向問題,從小自我封閉沉迷在網路世界裡,為麼滿足自己的生理慾望,竟以贈送遊戲點數為由,誘拐7名未成年男童,其中最小的才10歲。李男被依強制性交等罪起訴,台北地方法院日前裁定,將李男以對未滿14歲男子為強制性交、引誘少年製造猥褻電子訊號等罪,重判14年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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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姓男子靠網路世界撫慰自己的性向,卻誘拐未成年男童滿足生理慾望。(圖/翻攝網路)

根據判決,2017年起,李男透過網路以贈送遊戲點數為由,尋找未成年男童,雙方約好見面後,李男便要求男童進行口交等性侵得逞,並要求男童裸露下體拍照,傳給他,甚至是自慰的影片。

其中一名男童被李男帶往運動中心、KTV、MTV包廂內性侵共5次,並被要求傳不雅照給他。最小一名男童年僅10歲,透過Line認識李男,卻因為想得到遊戲點數,按照李男的要求,拍下自己的下體照片傳給李男「欣賞」。

總計「已曝光」的被害男童共7人,散布在台北市、台中市、南投縣等各縣市,地點有運動公園、旅館、游泳池廁所等,最後一名被害男童,與李男相約在台北市萬華區某國中校園內,遭李男在南側裡,強壓進行口交。

因男童家長察覺異狀後報警,檢警於2018年9月間,在台北市忠孝東五段李男的住處逮到人,並查扣其電腦、手機等,搜出數量驚人的不雅照片、影片。

李男的委任律師表示,李男坦承犯案,因國中時發現自己是同性戀,卻不敢向父母透露,加上哥哥因病過世,他沒有可以傾訴的對象,從此網路世界成了他唯一的一靠,因此走偏了路,算是情有可原,希望法官能減輕其刑。

不過法官認為,李男原本並未坦承犯案,以各種理由狡辯,直到一一傳訊證人指證,才被控到哪就說到哪,最後才全部認罪,因此重判李男14年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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