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淺秋扯小英告馬政府沒舉證! 黃帝穎再打臉:當然有證據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韓國瑜20日稱座車被裝「追蹤器」卻被外界質疑「為何不提告」,21日高雄市府回應,過去蔡英文也曾指控馬政府「政治偵防」也沒提告,這讓當時代表提告的律師黃帝穎打臉,沒想到晚間高雄市新聞局王淺秋再更正聲明,但卻將黃帝穎形容成民眾且「沒提出證據」,這黃帝穎再度打臉「當然有證據才敢告」、「哪像你韓導?」

▲王淺秋批告沒舉證 黃帝穎連續打臉(組合圖/資料照)

律師黃帝穎21日深夜「臉書」發文表示,韓國瑜自爆監控,又不敢提告,經不起社會檢驗,為此亂扯蔡英文當年沒提告,「剛好當年違法情蒐案,是他告的」。結果韓導被打臉後,韓市府在21日傍晚坦承疏失,但高雄市新聞局長王淺秋卻批評當時的告發「任何民眾都可以做,也沒提出證據」。

對此,黃帝穎再次打臉:「他當年提告違法情蒐案,當然有檢附證據,證據是調查局的內部公文,這上網也查得到啊!為什麼韓市府連更正聲明都錯!身為律師,明確知道如果沒有證據亂告,有誣告罪的風險。」並怒罵:「不是人人都像韓導一樣,缺乏法治教育,又敢亂指控吧?」

黃帝穎認為:「韓導幻想式的說被監控,又提不出證據,恐是怕誣告罪而不敢提告?然後亂扯別人也沒證據!」直言:「律師團當然有證據才敢告,嚴肅面對每一個指控,並為誣告風險負責,哪像你韓導?」更糟的是,韓市府早上錯了,晚上坦承疏失,然後坦承疏失的聲明又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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