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懷疑女兒遭性侵 竟找友冒充刑警上門作筆錄

記者陳怡靜/苗栗報導

苗栗縣一名鍾姓男子因懷疑女兒遭到阿華(化名)性侵,得知阿華在其岳母住處後,竟夥同友人薛姓男子、鍾姓女子夫妻檔,帶著電擊槍,冒充刑警上門找阿華「作筆錄」,阿華岳母驚覺有異,立即向警方報案,警方獲報趕抵現場,當場拆穿3人假刑警的身分;苗栗地院依僭行公務員職權罪,分別判處薛男拘役55天、鍾男及鍾女拘役40天,均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父親懷疑女兒遭性侵,竟夥同友人夫妻檔冒充刑警上門作筆錄,苗栗地院將3人依法判刑。(圖/翻攝自Googlemap)

判決指出,鍾男因懷疑女兒多年前遭到阿華性侵害,欲質問阿華詳情,遂找來薛男、鍾女夫妻2人,一同假冒刑警身分,經查得知阿華住在岳母家,於是取得其岳母家電話後,於今年2月間,先是打電話給阿華岳母,聲稱是苗栗縣警局竹南警分局的刑警,要前往其住處調查案子,隨後3人便前往岳母住處,由於岳母家中當時正好有客人在場,岳母見薛男的腰際處配戴有疑似手槍的電擊槍,故不疑有他,便讓3人進屋至2樓找阿華。

鍾男看到阿華後,立即質問阿華在10多年前有無性侵某女,鍾女在一旁則拿著筆記本佯裝記錄案情,但阿華均否認有性侵一事,而薛男見阿華否認,脫口說出「如果我女兒遇到這種事,我除了把加害人做掉,還會做掉加害人全家」,阿華岳母聽到此語後,驚覺這並非像是警察該說的話,且雙方還出現爭執,岳母進而要求對方出示證件也遭拒絕,於是連忙報警處理,警方獲報到場後,當場戳破3人的假冒身分。

庭訊時,鍾男辯稱從頭到尾並沒有說自己是警察;薛男則辯稱,當天要去之前是他先打電話給阿正岳母,但並未表明是警察;而鍾女則稱是跟著丈夫一起去,並不認識對方,在現場也沒有佯裝拿筆記本記錄,當時手上拿的是手機。

法官審酌,採信處理員警及阿華岳母的證詞,認為薛男自稱刑警,還配帶電擊槍,3人以冒充司法警察,前往其家中質問阿華,已僭越公務員職權之行為,據3人扮演的角色與行為輕重,分別判處薛男拘役55天,鍾男、鍾女拘役40天,均得易科罰金,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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