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醋夫跟蹤前妻回娘家 一刀刺死新男友遭判15年

記者於慶璇/台南報導

45歲鄒正峯去年4底和何姓妻子離婚,但仍住在一起,無意間聽見妻子和陳男講電話,2人相約娘家見面,讓他醋意大發,當日上午帶著折疊刀跟蹤前妻,見前妻和陳男坐在客廳有說有笑,讓他忿忿不平,持折疊刀刺向陳男,因刺中左胸傷及心臟,經送醫搶救不治。台南高分院認為鄒嫌衝動犯下暴行,採取一刀斃命,顯現甚堅殺人犯意,依殺人罪判鄒男15年徒刑,仍可上訴。

檢警調查,嫌犯鄒正峯(45歲、無業)與何姓前妻(39歲、作業員)結婚多年,兩人婚後無子女,鄒男無意間發現何女與陳姓男同事搞曖昧,雙方大吵一架後,去年4月底辦理離婚,但仍住在一起,使得鄒嫌對陳男心懷恨意。

前夫,男友,娘家,台南(翻攝畫面)

▲鄒姓男子被警方帶回。(圖/資料照)

案發前一天,何女告知鄒男要先回娘家一趟,再至公司上班,鄒男懷疑不單純,當日上午10時許也跟著騎車至娘家,一進屋發現陳男與何女皆坐在一樓客廳,心生不滿之下欲毆打對方,接著從口袋裡掏出預藏折疊刀,狠朝陳男左胸刺進一刀,致使陳男當場倒地,經送醫搶救無效。

鄒男到案後否認蓄意殺人,供稱只是想要教訓對方,是陳男衝向他搶下刀子,2人在扭打過程不小心刺傷,沒有殺人犯意,檢方對其求處從重量刑。

台南高分院認為,鄒嫌未先瞭解案發現場的原委,即衝動犯下暴行,採取一刀斃命的殺人段,過程迅速到陳男來不及反應,顯現甚堅殺人犯意,而犯後又否認犯行,迄今未能取得死者家屬原諒,維持一審判決,依殺人罪判鄒男15年徒刑。

前夫,男友,娘家,台南(翻攝畫面)

▲鄒男持折疊刀犯案。(圖/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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