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疑前女友有新歡 男2度硬上不舉竟改用指猛挖

記者陳怡靜/台南報導

蕭姓男子與前女友小珍(化名)育有一子,2人分手後,蕭男因懷疑小珍已另結新歡,於去年至小珍位於嘉義縣的住處時,趁小珍將兒子哄睡後,就對小珍暴力相向、不斷辱罵,甚至2度想強行性侵小珍,卻因不舉未得逞,但蕭男並未作罷,而改以手指侵入其下體猛挖,致使小珍疼痛驚叫猛踢反抗,卻又再度遭蕭男痛打,事後小珍憤而提告,最後雖還是選擇原諒蕭男,台南高分院仍將蕭男依強制性交罪判處1年7月徒刑。

▲男懷疑前女友另結新歡,竟對前女友施暴毆打、辱罵,甚至對其強行性侵。(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判決指出,蕭男於去年8月間,深夜11時許至小珍位於嘉義縣的住處,一直等到小珍將兒子哄睡後,突然變臉將小珍推進房間內,對其拉扯毆打,還以手戳其額頭、眼睛,並不斷出言辱罵,直到翌日凌晨1時許,蕭男突然獸性大發,將小珍連身裙撕破,以身體壓制小珍,欲強行對其性侵,卻因無法勃起而未能以性器官侵入其下體,蕭男憤而掐小珍脖子,對其毆打、辱罵,並試圖2度對其性侵,但仍因無法勃起而告敗,沒想到蕭男竟改以手指侵入其下體猛挖,導致小珍疼痛難耐大聲呼叫,並踢腳反抗,卻再度遭蕭男掐脖毆打。

小珍遭蕭男凌虐滿身傷痕,憤而向蕭男提告性侵、傷害等罪行,由於蕭男事後向小珍道歉取得其原諒,而將傷害告訴撤銷,並請法法官從輕量刑;經台南高分院審酌,將蕭男依強制性交罪判處1年7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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