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照駕車上國道還逼車急煞!害男追撞翻車喪命 惡男遭起訴

記者陳怡靜/桃園報導

一名被吊銷駕照長達17年的劉姓男子,於去年11月間駕車行經國道一號林口B南下匝道路段時,與高姓男子駕駛的自小客貨車發生行車糾紛,劉男心生不滿先是超車至高男前方,隨後又故意打右轉方向燈,致使高男向左內側車道行駛,劉男則又切至內側車道,還急踩煞車,導致高男閃避不及撞上,當場被拋飛出車外,經送醫搶救傷重不治;桃園地檢署將劉男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

▲劉男無照駕駛上國道因行車糾紛竟逼車急煞,導致對方閃避不及追撞喪命,桃園地檢署將劉男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圖/資料照)

檢警調查,41歲劉男在17年前就因嚴重違規遭到註銷,但劉男卻仍無照駕駛上路,於去年11月30日晚間9時許,駕車行經國道一號林口B南下匝道路段時,與高男駕駛的自小客貨車發生行車糾紛,劉男一氣之下先是超車至高男的前方,還故意打右轉方向燈後再切入內側車道並急踩煞車,導致高男閃避不及追撞上劉男的車後,車輛失控撞至出口匝道護欄翻覆,猛烈撞擊下高男被當場拋飛出車內,經緊急送醫搶救,高男仍因頭胸鈍挫傷併顱骨與多處肋骨骨折、血胸等傷勢宣告不治。

高男家屬悲痛欲絕,憤而向劉男提告過失致死;劉男則辯稱,當時是因他車速過快才會緊急煞車,並非刻意阻擋高男的去路;但有目擊者證稱,劉男刻意逼車,還在高速前進的過程中緊急煞車,這才導致高男閃避不及發生追撞事故,檢方因此不採信劉男的辯詞,認為劉男犯後仍飾詞狡辯、惡性重大,檢方偵結將他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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