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假新聞新法上路 社運人士憂加劇自我審查

新加坡打擊假新聞新法今天生效,社運人士認為,假新聞法案恐加劇「自我審查」心態,幾乎不敢批評政府施政或政策,判斷訊息真偽權力應交由法院裁判。

美國多家報紙延遲出報 疑遭境外網攻(圖/翻攝自pixabay)

▲新加坡打擊假新聞新法今天生效,社運人士認為,假新聞法案恐加劇「自我審查」心態,幾乎不敢批評政府施政或政策,判斷訊息真偽權力應交由法院裁判。(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防止網路假訊息與網路操縱法」(Protection from Online Falsehoods and Manipulation Act)賦予政府官員極大權力。國會當時審查法案過程中,共有7名部長與次長、31名國會議員參與辯論,反對黨工人黨總動員,旗下議員均投下反對票。

根據新法,未遵守法律規定的網路平台可被判處罰款高達新幣100萬元(約新台幣2275萬元)。如惡意散播假訊息,意圖損害新加坡公共利益的個人,最高可判10年刑期,罰款最高新幣10萬元(約新台幣227萬元)。

長期觀察新加坡政治發展的社運人士范國瀚表示,這項新法的確有危害公民自由之嫌,最嚴重的結果是讓新加坡人自我審查心態愈來愈嚴重,幾乎不敢、也不願批評政府施政或政策。

范國瀚認為,隨著新加坡下屆大選逐漸逼近,這項新法或許也會被人質疑會對部分獨立媒體造成影響,進而強化自我審查機制。

曾於2015年投入國會大選的工人黨候選人陳家喜雖肯定政府打擊假新聞的用意與決心,但檢視新加坡現有的法律制度,是否已有足夠的法律條文防制假新聞,才是真正的關鍵所在。

他認為,如果新加坡已經擁有足夠法律條文對付假新聞,為何要再制定「防止網路假訊息與網路操縱法」,賦予政府官員極大權力。

根據陳家喜分析,雖然政府防制假新聞的用意甚佳,但判斷訊息真偽權力應交由法院行使,而非政府官員,司法應肩負制衡防線。

新加坡國會今年5月間通過假新聞法案,賦予政府要求個人或網路平台撤下假新聞的權限,若不服裁判可向法院提出上訴。國會審議時,引發朝野激辯,反對黨議員擔憂引發寒蟬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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