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勤兵連上48天未休假 一覺醒來半身不遂要求國賠遭駁回

記者陳怡靜/台北報導

國防部海軍司令部一名許姓志願役,指控5年前在澎湖擔任食勤兵時,因連續在廚房工作達48天未休假,導致休假返家一覺醒來卻突然半身不遂,因此訴請國賠928萬餘元;經台北地院審酌,認定許男的病症與在廚房工作48天並無因果關係,判決許男敗訴,全案仍可上訴。

▲許姓食勤兵指控,因連續工作48天未休假,導致一覺醒來半身不遂,台北地院認定其病症與執勤並無因果關係,駁回國賠求償。(圖/資料照)

許男主張,在入伍前進行兵役檢查時,曾向醫生表示有胸悶、心悸、血壓偏高和顱內血管瘤等疾病,之後則抽中海軍,前往澎湖擔任食勤兵,原本伙房編制有2名食勤兵,但另一名同袍於2014年7月退伍後,伙房就僅剩他一名食勤兵,雖有幫廚協助,但後來因被洪姓副中隊長撤掉,以致人力明顯不足,讓他無法休假,導致他承受過度工作量,體力透支,並指當時正值炎熱夏季,副中隊長仍要求他著全身炊事服進入廚房作業,根本就是凌虐性體罰,直到同年8月17日,他在連續服勤48天後休假返家,沒想到睡醒後卻突然「不能動了」,經送醫救治,因罹患「自發性再脊髓出血、下肢偏癱」等重症,至今仍半身不遂,持續治療復健中,因此要求海軍司令部賠償醫藥費、精神慰撫金等,共928萬9882元。

海軍司令部則辯稱,依海軍內部規定,食勤人員在工作場所必須穿著工作衣帽,故副中隊長要求許男穿著全套炊事服並無違失,且廚房仍有幫廚協助洗菜切菜,並無人力不足的狀況,而對於許男連續服勤48天未休假,是許男因個人因素要求「延休」,在這期間許男還有6次外散假,可離營休息,並非持續在營區裡生活。

法院審酌,根據醫院鑑定報告指出,許男是因胸主動脈窄縮導致脊髓腔內出血,多為先天性疾病造成,與穿著、負重及連續執勤並無直接因果關係,因此判許男敗訴,海軍司令部不須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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