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怪手推倒大樹重壓砸死友人 男賠錢獲判緩刑

記者陳怡靜/新竹報導

新竹縣一名張姓男子委託擔任怪手司機的38歲魏姓、林姓男子2人,前往山區移植大樹,2人於是找來41歲蔡姓男子協助負責修剪樹枝,施工過程中,魏男因未注意到蔡男的位置,用怪手將大樹推倒時,竟當場重壓在蔡男身上,導致蔡男重傷送醫搶救仍宣告不治;新竹地院將魏男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7月徒刑,緩刑2年,而林男則因逃亡遭通緝中。

▲魏姓、林姓2怪手司機受託至山區移植大樹,推倒大樹時卻未留意將友人砸死,新竹地院判魏男緩刑,而林男因逃亡遭到通緝。(圖/資料照)

判決書指出,魏男與林男於2016年間,受張男委託前往新竹縣一處山區移植大樹,魏男與林男負責駕駛怪手,遂找來蔡姓友人負責修剪樹枝,過程中,魏男與林男進行大樹樹根開挖,但在將大樹推倒時,卻因一時疏忽未留意蔡男的位置,樹木當場重砸蔡男頭、胸等部位,將蔡男壓倒在地,經送醫急救,仍宣告傷告不治。

事後魏男坦承疏失造成蔡男死亡,而林男卻逃亡遭到通緝;經新竹地院審酌,認為正值壯年的蔡男不幸因此身亡,造成家屬重大悲痛,本該從重量刑,但考量魏男犯後坦承犯行不諱,且積極與死者家屬和解並賠償,獲得家屬諒解並同意給予緩刑機會,因此將魏男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處7月徒刑,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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