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轉就轉?轎車打方向燈後「秒轉」害撞 騎士翻滾險卡車底

記者李建瑩、王子瑜/台中報導

開車上路想轉就轉,害人摔斷腿!台中北屯區昌平路跟崇德路口,23歲趙姓男子跑業務途中開在中線車道,像是突然想起要右轉,打了方向燈下一秒立刻轉彎,一名男騎士騎在旁邊來不及閃避就被撞上,人倒地後在車頭前連滾好幾圈,還差點被卡進車底。

▼▲轎車像是突然想起要右轉,打了方向燈下一秒立刻轉彎。(圖/翻攝自爆料公社)

前方路口汽機車來來去去,就在這時一輛轎車從對面過來,大約開到路口中央,突然閃了方向燈,下一秒方向盤一轉,旁邊機車騎士整個人被撞倒,在車頭前連滾好幾圈,還差一點卡進車底。仔細看畫面,轎車本來開在中線車道,幾乎就像是突然決定要轉彎,騎士在旁邊根本沒時間反應。

▲旁邊騎士整個人被撞倒,還差一點卡進車底。(圖/翻攝自爆料公社)

附近民眾:「速度太快煞不住啦,不然就是沒打方向燈就衝過去了。」

這起車禍發生在台中一個「米字形」的複雜路口,附近民眾表示:「1個月都好幾件車禍,(都是怎麼發生的?)可能大家搶快啦,不然就是這邊交叉路口多。」

▲這起車禍發生在台中這個米字形複雜路口。

北屯昌平跟崇德路上,23歲男駕駛開車執行業務,撞傷63歲男騎士,害得對方腿部骨折。第五警分局交通小隊長邱文杞指出:「(騎士)手腳多處擦傷,前額有一點點撕裂傷,大概有縫了幾針。」

▲在轉彎前30公尺就應該打方向燈示意。

開車到路口打方向燈,在轉彎前30公尺就要示意,警方說大約預留5秒時間,另外必須先行駛在外側車道再右轉。

想轉就轉,少了黃金5秒,害得其他駕駛反應不及受傷,自己也要擔上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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