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人可向中國外館求領事保護?前外交官:惡魔的憐憫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中國國台辦與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繼2018年2月發布「惠台31條措施」後,昨(4)日再推「對台26項措施」,官方宣稱目的為促進兩岸經濟與文化合作交流,台灣人得以享有與中國民眾同等待遇。其中第14項「台灣同胞可在中國駐外使領館尋求領事保護與協助,申請旅行證件」,讓曾任外交官的劉仕傑指稱「這是惡魔的憐憫」,涉及主權陷阱,籲台灣人不要上當。

▲前外交官(右)劉仕傑籲台灣人勿上「惠台26項措施」的當。(合成圖/資料照 & 翻攝自劉仕傑臉書)

中國官方昨日推出「對台26項措施」,政府單位和學者也陸續指出這其實是「名為惠台,實則利中」本質的內容,其中第14項明載「台灣同胞可在中國駐外使領館尋求領事保護與協助,申請旅行證件」,讓擁有10年外交經歷、曾任外交官的劉仕傑在臉書上發文指出,該項暗藏主權陷阱,更直指是「惡魔的憐憫」。

劉仕傑寫道,「領事保護(consular protection)是一國政府的駐外使領館對『本國公民』的獨有權利及義務。例如,一個人在海外被抓了,本國領事可以要求行使領事探視或通話權。如果一個台灣人在海外出了事,跑去中國駐外館處要求幫忙,那就是承認自己是『中國公民』。」

劉仕傑接著提到,中共掌握了人在異地遇到問題時,會焦慮、不安的本性,「此時如果中國使領館表示願意提供協助,就跟在海中溺水突然抓到浮木,人性的本能會拼命抓緊」,看似善意的背後,暗藏著「中國要在國際上宣傳『台灣是中國一部份』」的政治意圖,呼籲台灣人不要上當。(許珮絨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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