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2勇消殉職調查會今召開 消權會舉牌抗議名額有失比例

記者游承霖/新北報導

台中大雅上月3日一起工廠惡火,造成2名勇消殉職,消防署邀集機關代表6名、學者專家6名以及團體代表1名,今天下午在消防署召開「臺中市大雅區中和六路工廠火災事故調查會」,但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不滿會中僅1名基層消防團體代表,痛批有失比例,三全看似落實,卻是再次打折,因此集結在消訪署前舉牌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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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大雅區中和六路工廠火災事故調查會今天下午在消訪署召開會議。(圖/消防署提供)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在臉書中貼文指出,消防署在消防法增訂條文通過前,曾發函表明將召開殉職調查賄,並邀請他們以基層消防團體身分擔任委員參與調查,卻赫見16名委員中,僅1名基層消防團體代表,鮮有失比例,三權看似落實,卻是再次打折。

消權會緊接著強調,雖能理解消防署為求調查迅速,立即召開,但應有的「基本調查原則」以及「是否充分表達基層意見」,仍應該建立予釐清,在10/29收到邀請函文過後,協會立即致電、函文消防署,提出「應給予基層消防代表公假,體恤超時工作仍參與調查的委員」、「應提高基層消防團體參與比例,落實三權精神,使基層意見充分與有效表達」。

消權會今天下午與殉職勇消家屬集結消防署抗議,提出調查會增列家屬代表、相關領域NGO提高比例至6人,以及給予調查會所有具基層消防員身分的委員予以公假,體恤基層在超時工作下,仍為調查同僚殉職的努力,2點訴求。

消防署對此回應指出,調查會是專業調查性質,兼有納入基層意見設計,家屬若有瞭解調查會運作及調查進度需要,將請家屬列席旁聽以瞭解調查過程;至於消權會要求指派6名代表參與調查會,考量每個機關、團體均指派1名代表,表達該機關團體意見,為一般團體代表組織運作原則,但消權會其他5名人員可於會議現場列席。

另外消防署也表示,調查會成員為參與研商會議辦理差假事宜,應持內政部所發開會通知單,依照各機關、團體的差假規定,向所屬機關、團體報准請假與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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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權會今天下午集結消防署前舉牌抗議。(圖/翻攝自搶救消防員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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