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團籲留美軍招待所 中市府指未達保存標準

公民團體今天到文化部文化資產園區前陳情,要求中市府將台中美軍招待所列為古蹟等。中市府表示,經審議後決議未達文資法基準,不指定為古蹟或登錄為歷史建築與紀念建築。

台中市,公民團體,陳情,美軍招待所,列為古蹟,未達標準(圖/中央社)

▲公民團體21日到文化部文化資產園區前陳情,拉起白布條、呼喊口號,要求台中市政府將台中美軍招待所列為古蹟或歷史建築。(圖/中央社)

大地心環境關懷協會執行長徐宛鈴今天向媒體表示,台中市政府為興建10層樓高的非營利組織與志工大樓,擬拆除位於美村路與民生路口的台中美軍招待所(聯勤台中招待所),去年居民與公民團體提報台中市文化資產審議會,今年9月台中市政府文化局以非美援時期建物,否定其具備古蹟或歷史建築的文資價值。

大地心環境關懷協會等多個公民團體今天齊聚文化部文化資產園區前,拉起布條、呼喊口號,要求台中市政府應提供文化資產審議的調查資料;對於文資審議結果,也將向台中市政府與文化部提起訴願,盼能重新審議。

徐宛鈴指出,招待所門口的碑文,清楚地註明建物是美援資金興建,且招待所興建於1962年就是美援時期,文資審議結果顯然罔顧史實。

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台中分會執委許心欣向媒體表示,她就住在招待所附近,但多數居民對招待所將拆除興建大樓都不知情,也未有公開興建規劃說明。

台中市政府文化局指出,招待所移撥市府前,原主管機關國防部就已報廢待拆除,經召開文資審議會審議,發現招待所未達文資法基準,決議不指定為古蹟或登錄為歷史建築與紀念建築,但考量植栽與歷史意象,將盡量保留既有喬木,研擬新舊共融、發展社福政策的規劃案。

文化局說明,文資審議會召開前,皆依法將相關資訊公告於市府及文資處網站,程序公開透明;會後也依法公告會議紀錄,由於文資調查報告屬內部參考文件,依法不對外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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