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捨愛女受苦!單親爸悶死8月大重癱女嬰 痛哭:我願坐牢

記者於慶璇/新竹報導

新竹一名陳姓男子與妻離婚後,獨自扶養8個月大女嬰,但卻因保母疏忽,導致女嬰四肢癱瘓,陳男不捨愛女受苦,憂心女兒未來無人可以照料,今年初餵藥悶死女兒,事後自殘欲共赴黃泉獲救。陳父在法庭上痛哭認罪,新竹地院認為照顧者的心理壓力與煎熬,常人無法想像,引用刑法情堪憫恕條款,減刑為3年徒刑。

判決書指出,33歲陳男獨自扶養8個月大女嬰,卻因無暇照顧,將女嬰託付給保母,去年8月間,因保母疏忽導致女嬰趴睡窒息,雖然救活了,但卻四肢癱瘓、嚴重癲癇,保母判賠20萬元後,陳男忍痛撤告。

嬰兒,女嬰,男嬰(圖/pixabay)

▲(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陳男事後將女嬰接回家自行照顧,卻遲遲未見她病情好轉,令他感到身心俱疲,不捨女兒如此受苦,竟萌生讓她早點解脫的想法。

今年1月12日,陳男在女兒鼻胃管灌食抗癲癇藥,見她昏迷後,以手掌悶著她口鼻,直到沒有呼吸為止,接著打電話報案,並謊稱女嬰趴睡窒息,不料卻被檢方看穿手腳,認為重攤女嬰不可能自主翻身,決定解剖釐清死因,證實死因是被餵食過量藥物及徒手悶壓致死。

陳男不捨愛女遭解剖,傳訊向弟弟交代殺害女兒的經過及遺言,直言「我也是逼不得已的,不得不這麼做…我不想拖累家人」,接著企圖持刀自殘獲救;他站在法庭內痛哭認罪,表示願坐牢承擔錯誤。

新竹地院認為,陳男應盡人父之責照顧女兒,卻任意剝奪其生存權利,所為不可取,但念在女嬰因意外重癱,照顧者的心理壓力與煎熬,常人無法想像,且犯案動機與一般謀財害命不同,且女嬰生母也出面求情,表示可以諒解,最後依據刑法情堪憫恕條款,予以減刑,依成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判處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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