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女友「提款機」兼免費UBER 難挽舊情反遭告性侵

記者陳佳鈴/台中報導

為了挽回與前女友的感情,男子「有求必應」沒想難挽舊情不成性侵挨告!鐵工阿德與小妮分手後仍藕斷絲連,小妮要求他在購物、接送買晚餐代繳費用、付房租阿德都使命必達。小妮利用完阿德後一次酒後爭吵離去,阿德懷疑小妮另結新歡竟一氣之下性侵得逞,遭法院判處一年八個月有期徒刑,不得緩刑。

床,女子

▲女子需索無度視前男友為免費提款機,拒絕復合卻慘遭性侵。(示意圖非關本新聞案件/翻攝自PIXABAY)

台中高分院判決書指出,阿德與小妮原是男女朋友,分手3、4個月後兩人仍持續保持友人關係,小妮經常以Line向阿德要求幫忙在網路下單購物或張羅服飾、接送、買晚餐、補品、繳電話費、開口借錢欲繳房租、做美甲等等,阿德想挽回小妮的心,對她是有求必應、使命必達,極度獻欽勤。藕斷絲連的兩人某次酒後,疑因阿德想要復合,小妮卻透露已有新男友,加上小妮藉故肚子痛離開卻讓阿德誤認小妮已經懷了新男友的孩子,一氣之下將小妮強拉至房間企圖性侵,不顧小妮反抗拒絕仍性侵得逞。

阿德坦承犯行,法官審酌南妮無明顯外傷,事發後也可自由離去,阿德惡性非最重大,事後雙方已和解且給付賠償完畢,小妮也表示願給阿德緩刑機會。但官司訴訟到二審,台中高分院法官審酌,小妮先前對被告屢有索需要求,阿德幾乎「有求必應、使命必達」,但絕不代表阿德就可無視她性自主權,摧折人格尊嚴,本案正是「不要就是不要」的價值宣示意義,彰化地院判決阿德1年8月徒刑適當,且阿德有前科構成累犯,無從宣告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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