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Gonews/土地所有權人變更 須重提優惠稅率申請

  • 本文為「名家專欄」授權文章及圖片,以上言論及圖片不代表本台立場
  • 按此投稿

▲提醒注意 土地所有權人變更,請重新提出優惠稅率申請(圖/資料照)

文/方暮晨/MyGonews買購房地產新聞

原適用自用住宅稅率課徵地價稅的土地,因繼承、買賣或贈與給直系親屬,導致土地所有權人發生異動,在戶籍未改變下,新土地所有權人要重新申請才可適用優惠稅率。基隆市稅務局表示,原核准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的土地,納稅人無論是贈與、繼承或買賣取得,只要所有權人變更,即恢復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所以繼承、贈與或買賣取得土地,新所有權人如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規定,仍須重新提出申請始得適用優惠稅率。基隆市稅務局提醒您,請於每年9月22日前提出申請,經核准者當年度即可適用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逾9月22日申請者,自申請之次年期開始適用,但前已核定而用途未變更者,免再申請。

【本文獲得 「MyGonews」授權刊登】原文在此

加入 @setn 好友

大數據推薦
熱銷商品
直播✦活動
三立新聞網三立新聞網為了提供更好的閱讀內容,我們使用相關網站技術來改善使用者體驗,也尊重用戶的隱私權,特別提出聲明。
了解最新隱私權聲明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