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花學運國賠案 2未獲賠民眾不服!提起上訴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太陽花學運「323攻佔行政院」行動,包括前台聯立委周倪安等29人,向台北市警局、台北市政府提出國賠訴訟,結果請求北市警局國賠部分,14人獲賠111萬1570元。台北市警局於28日提起上訴,對北市府求償未獲賠的15位民眾中,有2位也提起上訴,分別是黃泰綸及蕭永裕。

台北地院,台北地方法院(圖/記者陳怡靜攝)

▲太陽花學運「323攻佔行政院」國賠案,敗訴的北市警,以及2名向北市府請求賠償的民眾,皆於28日提起上訴。(圖/資料畫面)

「攻佔行政院」行動發生在2014年3月23日太陽花學運期間,部分學生自立法院轉向行政院,攀爬圍牆、欄杆、大破政院建築物窗戶,強行進入,也引來大批聲援民眾加入。當晚行政院要求警政署加派警力,並於24日凌晨開始強制驅離,一共7波驅離行動,出動近千名鎮暴部隊警力及鎮暴水車,過程中造成警民受傷。

民間司改會義務律師團於2016年3月23日,替34位民眾赴台北地檢署向北市警局、北市府請求國賠,總金額1037餘萬元。不過原本提告的34人中,有5人撤告,剩下29人求償共830萬元。

一審台北地方法院認為,警察人員執行職務違法使用警械致人受傷或財產損失,為國家賠償法中,公務員因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故意或過失侵害人民權利的國家賠償責任,因此,此案應以被告北市警局為損害賠償義務機關。

縱使現場沒有拍攝到被警察攻擊而受傷的過程,原告仍可以證人證詞、診斷結果舉證,因此包括周榮宗、李孟融等10人,提出的相關證據足認為真實,請求財物損失及賠償慰撫金,應屬有理,其餘被告證據不足,難以認定。

對台北市警局請求國賠的14人全數獲賠,對台北市政府請求國賠的共15人,皆未獲賠。北院證實,其中黃泰綸、蕭永裕已於28日上午提起上訴。同樣趕在截止日前提起上訴的還有台北市警局,強調該案仍然有許多爭議待釐清,希望進一步透過法庭論證,釐清警方執法的「合法性」及「正當性」,也讓未來警方執法的基準能與時俱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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