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狼捏胸、強壓「下體猛蹭」夜歸女遭猥褻…她頂膝驚慌逃

記者陳啓明/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有多項前科蔡姓男子,去年深夜見女子「小萱」(化名)獨自一人走在街上,色心大起的他竟向前瞬抓小萱胸部,小萱嚇得趕緊跑到附近陸橋,但黃男仍不放過小萱,追上小萱後又再次伸狼爪將她壓制在地,以下體邊磨蹭邊喊,「要讓妳舒服」,小萱哭著不斷用膝蓋頂住蔡男,才沒有讓蔡男性侵得逞。台中高分院審理時,蔡男給付小萱50萬元,雙方達成和解,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刑2年6月,可上訴。

(圖/取自pakutaso)女子,媽媽,難過,哭,憂鬱

▲小萱深夜返家竟遭蔡男猥褻得逞。(圖/示意圖 資料畫面)

判決書指出,蔡男2018年初才剛出獄, 2018年5月24凌晨2時,蔡男在外遊蕩,見小萱獨自返家,色心大起的他便尾隨在後,趁四下無人時對小萱襲胸,小萱嚇傻後裝鎮定繼續步行,蔡男見她沒有求救反應,認為有機可乘,再次上前伸出狼爪襲胸得逞。

小萱慌亂之際即開始躲藏並跑上陸橋,哭著打電話向前夫阿忠求救,蔡男發現她走至橋上,隨即先以雙手壓制她在地,她雖激烈反抗,蔡男仍將手伸進她衣服內撫摸胸部,同時還以下體邊磨蹭邊喊「要讓你舒服」等言語,小萱用盡全身力氣、以膝蓋瘋狂踹踢才終於掙脫,還好於此同時,小萱的前夫也及時趕上,蔡男見狀隨即逃離現場。

台中地院一審認為,蔡男罹患精神疾病雖然可以減刑,但他過去已有前科,再犯本應加重刑期,最後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他2年10個月有期徒刑;案經上訴,台中高分院審理後,考量雙方已達成和解,因此改判2年6個月有期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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