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上漏水「她家裝潢全泡湯」還要幫付一半…網揭修繕費歸誰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每個東西都有壽命,若沒有好好愛惜恐很快就得淘汰或送修;不過也有些狀況令人無可奈何。日前就有一名女子發現樓上鄰居家大漏水,害他的天花板不停滲出大量水來,沒想到事後受害者竟被要求「跟漏水的住戶平分一半修繕費」,讓她好無奈。

▲網友樓上住戶家漏水。(圖/翻攝自爆怨公社)

23日有網友在臉書「爆怨公社」指出,「住在這間公寓5年多,到21日那天突然發現樓上淹水下來,去樓上詢問的時候還一直說不是他們,最後請警衛打電話上去,請他們關掉水源的總開關才沒在漏水」。

沒想到終於等到總幹事出面,總幹事卻表示「漏水的問題,修繕費用要樓上樓下各出一半」,還指出「是現在公寓法規規定」,讓原PO傻眼「樓上漏水我家淹水裝潢壞掉,修繕還要一人一半?這樣對嗎?」

原PO不解,「為什麼修繕費用還要一人一半」,也點出「淹水是淹在我家,樓上住戶跟本無感啊!我要清理淹水,又要出修繕的費用,而且之前就發生過一次,還是同一個房間」,且過去其實早有發生過同樣的狀況。

原PO也指出,只是當時「他們是請人來樓下維修,樓上跟本就沒動工跟檢查」,果然沒過幾年又漏水,只是這一回竟然還要他幫忙付錢,讓他「滿滿的無力感」,也不知道該如何是好。

網友看了直呼「樓上同個地方是泳池嗎」、「這也漏的太誇張了吧」;也有人指出,「必須請抓漏公司判斷責任。如果是樓上造成意外漏水,樓上負責。如果是水管老舊導致,上下樓雙方負責」、「因為共承樓板,所以要一起承擔,但某些個人原因的話是可以由樓上全承擔」、「抓漏的師父說哪家漏 就那家全額付費」、「誰漏的...誰賠」。

事實上《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2條有規定,「專有部分之共同壁及樓地板或其內之管線,其維修費用由該共同壁雙方或樓地板上下方之區分所有權人共同負擔。但修繕費係因可歸責於區分所有權人之事由所致者,由該區分所有權人負擔」。(鍾惠宇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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