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通牒「做到下週」!她年前被炒 網急:這證明一定要拿

鄉民中心/綜合報導

正值歲末年終之際,許多上班族都在期待尾牙抽獎和年終獎金,希望荷包滿滿過好年。不過,1名女網友透露,公司近日以搬遷為由進行人員調動,自己突然被主管通知「做到1/17」,讓她感到錯愕不已,趕緊詢問「請問我有什麼需要爭取的權益?」貼文引發討論,大批網友也提醒「一定要拿非自願離職證明!」

▲許多上班族正等著領年終,女網友卻慘遭資遣。(示意圖/資料照)

「現在心情有點混亂…。」原PO今(10日)在臉書社團「爆系知識家」發問,指「就在剛剛發生不久,主管告知我因為公司要搬遷、人員調動,叫我做到1/17(五),預計1/13通報勞工局,請問我有什麼需要爭取的權益?我目前想到的只有:年終、資遣費、非自願離職證明。請大家幫幫我,讓我知道我該怎麼處理。」

▲原PO在臉書發文求助。(圖/翻攝自爆系知識家)

文章曝光後,其他網友紛紛留言「年終不是一定的喔」、「年終應該是看公司要不要給,不是一定要給的,我記得有給資遣費的話,好像就不用簽非自願離職」、「年終沒有一定要給,不給或者給你一塊錢一樣都沒違法」、「年終有難度,除非當初就職合約有保障月薪這塊。其他的必須爭取」、「慣老闆又開始作孽了」。

▲網友紛紛提供意見。(圖/翻攝自爆系知識家)

另外,不少人也提醒「記得爭取資遣費和非自願離職證明書,這兩個很重要!他不給,就是直接找勞工局」、「可以拿非自願離職單和遣散費,對話內容記得錄音」、「遣散跟非自願離職一定要辦」、「不要自己簽離職單,要求公司有謀職假以及非自願離職單,還有資遣費」、「非自願離職證明最重要,可以用來申請失業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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