框酒店妹出場拐回家硬上得逞 渣男竟怪她亂動害保險套脫落

記者游承霖/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李姓男子,前年5月間到北市一間酒店消費,將酒店妹小文(化名)框出場後,將她誘騙回住處,未料,一進到房間立即露出本性,掐住小文脖子恫嚇「不要以為我不敢打你」,隨後霸王硬上弓性侵得逞,過程中,李男甚至還怪罪小文身體不斷亂動,還保險套中途脫落,小文事後在酒店經紀陪同下,報警向李男提告,新北地院審理後,依強制性交罪判李男3年6月徒刑。

判決指出,李男前年5月27日凌晨,前往台北市某間酒店消費,期間與小文互動良好,於是將她框出場,先是帶往三重吃消夜,隨後再以買出場的時間還沒到為由,誘騙小文回到自己住處。

李男一進到房間隨即顯露本性,掐住小文的脖子,將她甩到床上,並出言恫嚇「不要以為我不敢打你」,最後強行脫光她的衣物性侵得逞,在此期間,李男甚至還怪罪小文不停亂動、掙扎,害保險套掉了。

小文事後穿好衣服急著想離開,但李男卻放話「妳覺得妳走得出去這個門嗎」,小文見狀只好假意表示「你先讓我走,有空可以再看電影、吃飯,那加個LINE好嗎」,小文這才順利逃離李男住處,聯絡酒店經紀後,隨即前往驗傷報警提告。

李男挨告後,雖坦承與小文發生關係,但否認有強制性交犯行,辯稱當天與小文在酒店互動良好,回到住處時,還向母親介紹小文是他女友,之後2人自然而然就在房間內發生關係。

法官檢視2人對話紀錄,發現李男起初曾向小文道歉「對不起」、「拍謝,嚇到妳了!」等語,儘管事後在對話過程欲加以否認,但當小文質疑李男為何要性侵她時,李男卻對小文所說的過程並未加以否認,僅對小文表達歉意,因此認定李男確實有性侵小文。

新北地院法官認為,李男戕害小文身心甚鉅,造成她身體及健康上的侵害不言可喻,對小文而言已造成終身不可承受的痛楚及難以磨滅的傷害與陰影,因此依強制性交罪判李男3年6月徒刑。

性侵,亂倫,示意圖(感謝麥文協助拍攝)

▲李男將小文框出場後,竟誘騙她到住處性侵得逞。(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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