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期晚1週!酒店妹怒告性侵 經紀人:我結紮了啦!

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台北市1名黃姓酒店經紀人,先前與旗下酒店妹小萱(化名)嘿咻,事後挨告強制猥褻、性交等罪,黃男應訊時喊冤,並聲稱他在教導如何勾引男人,而且雙方是合意發生性行為,懷疑是同行挖角所致;士林地院認為,全案僅有小萱單一指述,因此判處黃男無罪。

小萱指控,前年11月9日凌晨時分,黃男開車載她回家,突然停車坐到後座,然後改聊性愛話題,還試圖騙她做性交易,過程中不斷摸她大腿及胸部,甚至直接強吻她,後來她一直拒絕,黃才停止動作。

小萱還說,同月16日,黃男以給薪水為由,又跳到後座對她毛手毛腳,先扒掉她內褲指侵得逞,再以生殖器硬上得逞,由於黃男力氣很大,她被壓住推不開,回家洗澡發現下體有血,但她並未馬上報案。

▲黃姓酒店經紀被旗下酒店妹告性侵獲不起訴。(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baby)

過了兩天後,黃男用一樣的方式三度性侵,過程中她有拒絕說不要,但對方完全不予理會,事後她的經期延後1週,很擔心自己會懷孕,遂傳訊質問:「從你在車上對我…我經期一直沒來」,黃男則回:「我結紮了啦!不用擔心應是喝酒熬夜」,小萱接著表示:「我真的覺得很不被尊重,在車上是你硬來的!」,黃男則表示:「妳自己也說跟我玩…怎麼知道玩出火花了!」

黃男辯稱,他第1次坐到汽車後座時,全是為了教小萱勾引客人,並表示:「每次賺個幾千元,不如來當我小三!」,當下小萱也點頭答應,兩人才會互相撫摸身體,而且小萱還笑著跟他撒嬌;第2次及第3次則是在後座抱著聊天,接著開始愛撫並發生性行為,完事後他開車送對方回家,下車時兩人還擁抱說再見,直到妻子起了疑心,他才以各種理由婉拒接送小萱,同月30日就被封鎖。

法官認為,案發後小萱並未驗傷,換手機後對話紀錄消失,亦看不出對話紀錄有無被刪除,小萱指控有瑕庛,雙方僅見面4次,小萱就被性侵3次,仍約黃男深夜談事情,將自己置於險境,此舉有違常情;全案僅有小萱片面指述,無其他證據證明黃男犯行,因此判他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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