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丈夫羞辱是「應召女」滷肉飯不拌開都要管 酒促女淚訴離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人夫小陳(化名),婚後遊手好閒不工作,侮辱平時擔任酒促小姐的妻子雅美(化名)是應召女外,控制慾極強的他,更要求雅美滷肉飯要攪拌均勻才能食用,讓她生活如同受虐,向法院訴請離婚,法官審理後認為,雙方有難以維持婚姻的重大事由存在,因此判准離婚。

雅美主張,與小陳2015年結婚後,小陳便不願外出工作,家中經濟重擔全落在她身上,不但替小陳支付18萬餘元的卡費外,小陳每年會自行出國衝浪,強制雅美陪同出國,並由雅美支付出國食宿。

雅美更指出,小陳常以瑣事辱罵她,為了支付家用,她兼職擔任酒促小姐,卻遭小陳辱罵為「應召女」;接著更指控,小陳有強烈控制欲,要求她喝精力湯,並規定吃滷肉飯一定要攪拌,若有不從就惡言相向,更誣指她與人通姦,認為2人婚姻已走到盡頭,向法院訴請離婚,並向小陳求償30萬元。

小陳則稱,雖因腰傷需要休養復健,但他操作股票仍有收入,而且自己家經營的公司不時需要他幫忙,並非他不願工作,而對於衝浪的指控,小陳則稱,在交往時,雅美就已知他每年都會出國衝浪,2人出國都有經過雅美同意,而且她也玩得很開心,強調並非強迫。

小陳接著說,由於擔心妻子持續擔任酒促小姐,出入場所複雜、日夜顛倒,導致身體欠佳,勸她離職未果,一氣之下才會說重話稱「出去接酒促就跟應召沒什麼兩樣」;至於生活瑣事部分則稱,雅美時常只吃滷肉飯的上層,未吃完部分則冰到冰箱,怕她浪費才會善意提醒要伴開。

小陳最後更反咬,雅美確實有外遇,曾看到她在LINE通訊軟體中,有不明男子傳「我想你」訊息給她,並非無故攀咬。

法官審理時認為,小陳雖一時情緒失控曾口出惡言,但雙方是因職業有所爭執,確實不當,但難以認定有長期羞辱雅美的狀況;雙方飲食習慣部分,則認為是小陳出於好意,要求雅美滷肉飯拌開、喝精力湯,難認有虐待之意。

最後法官認為雙方就生活瑣事不斷衝突,小陳未積極尋求穩定正職、對雅美的工作口出惡言,實屬不該,但雅美與他人曖昧言語,卻又交代不清,導致小陳不安,衡量之後認為,雙方有難以維持婚姻重大事由存在,因此判准離婚,賠償金部分則因雙方均有責任,因此駁回。

▲兩人因滷肉飯要不要拌開,而鬧上法院訴請離婚。(示意圖/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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