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質法官!押人取供、違規任妻子律師 何宇宸遭監察院彈劾

政治中心/台北報導

桃園地方法院法官何宇宸,在審理買票案過程,因恐嚇當事人、「押人取供」及擔任配偶的訴訟代理人,監察院上周五(20)日以違失事證明確,情節重大,13票比0票,全票通過彈劾。

▲監察院(圖/翻攝監察院臉書)

該案起源於2016年桃園地檢署起訴民進黨籍劉威德(原名劉興煥)競選桃園市議員賄選買票案,法官何宇宸在審理買票案過程,遭到指控透過羈押手段,相繼要求兩名被告供出另名劉姓主嫌的犯罪事實,遭質疑「押人取供」,被送人事審議委員會。另外,何宇宸又被查出前一年因為買房案擔任妻子的律師,涉違反法官倫理案件,移送監察院調查。

何宇宸最後被以違反刑事訴訟法、法官法、法官倫理規範等10規定提案彈劾,最後彈劾審查委員會在上周五以13比0壓倒性成立,移請司法院職務法庭審理,依法懲戒,監委楊芳玲、高涌誠今舉行彈劾案說明記者會。

提案監委楊芳玲上午舉行記者會表示,何宇宸在桃園地方法院2014年桃簡字第3號返還不當得利民事案件,擔任其配偶的訴訟代理人,違背法官不得執行律師職務的義務,而違反法官倫理規範第24條第1項前段規定。

監委並說,何宇宸返還不當得利的民事訴訟為簡易案件,言詞辯論卻高達10次,耗費司法資源,不符比例原則。且何宇宸在該民事案件審理期間,另提偽造文書刑事自訴案件,兩案審理過程法院拘提被告、調查證據及傳喚證人等作為,客觀上造成民眾認為何宇宸法官「以刑逼民」、利用法官身分施壓並影響法院偏袒自己人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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