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法案是美國國內法?網這一句神解析:因為台美無邦交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法案」於3月4日及19日相繼在美國聯邦眾議院及參議院審議通過後,今日在美國總統川普正式簽署下生效成為美國國內法。至於為何是美國國內法,粉專《美國國會台灣觀測站》在臉書千字解析,由於台美無邦交,美國又想「維持台海和平」,因此美國的外交施政就需提供法源依據。

▲日前經美國聯邦參眾兩院院會通過的「台北法案」,美國總統川普今天簽署後正式生效。(圖/記者陳建廷攝影)

「2019年臺灣友邦國際保護暨強化倡議法案」(簡稱「臺北法案」,TAIPEI Act)由美國聯邦參議院外交委員會亞太小組主席賈德納(Cory Gardner, R-CO)及聯邦眾議員匡希恆(John Curtis, R-UT)分別在參、眾兩院領銜提出。今日美國總統川普正式簽署下生效成為繼「台灣旅行法」後,美國再一個以「台灣」為名的國內法。

而粉專《美國國會台灣觀測站》在臉書上發文指出,台北法案為美國國內法的原因,最主要便是在美國與台灣無邦交的情況下,且由於中共因素,使台灣的國家地位特殊。因此這類法案可以幫助我們在眾多的不正常狀態當中,漸漸邁向正常化。美國身為法治國家,最看重的便是依法行政,而台北法案的通過,正是提供台美外交關係最重要的法源依據。


▲美國總統川普正式簽署「台北法案」成為美國國內法。(組合圖/資料圖)

《美國國會台灣觀測站》表示,雖然這類法案的「強制程度」並不高,沒有明列出行政部門一定要怎麼樣否則就如何如何之類的,但是,國會的立法仍然非常重要。在型式上,那是明文規定的國內法;實質效果方面,例如「台北法案」當中就表達了對中國挖角台灣邦交國的作法的嚴正關切,並且敦促行政部門必須要有所作為,明列出美國要幫助台灣參加的國際組織。這類的立法就是促請行政部門要更積極作為。「台北法案」比起「台灣旅行法」意義又更進一步,因為這會是美國首次用「國內法」的方式,來規範美國對台灣外交關係的政策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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