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保處查市售釀造醬油 8件總氮量不合格恐賣貴

行政院消保處今天公布檢驗50件釀造醬油,計有8件總氮量不符合釀造的標準,或是標示上所宣稱的值,雖無傷健康,但可能假冒釀造而賣貴、有欺騙之虞,每件已開罰新台幣4萬元。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31日公布「108年度市售釀造醬油品質檢驗暨標示查核結果」,調查時間為去年10到11月,50件產品中計有8件品質不合格,已分別依法開罰新台幣4萬元。(圖/消保處提供)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今天公布「108年度市售釀造醬油品質檢驗暨標示查核結果」,調查時間為去年10月到11月,會同醬油工廠較多的雲林、屏東、彰化縣等3地方政府衛生局、消保官,到當地製造廠、地區型超市、雜貨店及觀光工廠等地採樣,共50件,其中10件是業務用醬油。

消保處簡任消保官王德明說,消費者可能對總氮量不太熟悉,但是政府規定釀造的醬油,一般釀造醬油(黃豆)總氮量每100毫升要達0.8公克以上,黑豆釀造醬油則要達0.5公克以上,但是其中有4件產品宣稱釀造,總氮量卻沒有達到以上標準。

分別是「屏東名產白醬油」每百毫升比標準少0.1公克、「新芳園豆油」每百毫升比標準少0.5公克、「正庄蔭油清」每百毫升比標準少0.1公克,以及「黑豆醬油膏(釀造)1」每百毫升比標準少0.2公克。

王德明說,要達以上標準,要是釀造或混(調)合的製程,水解、速成都不能,而市售一般家庭用每瓶售價因此有明顯差異,釀造70、80、90元以上,甚至200、300元以上;非釀造,大廠品牌20、30元就買得到。

他進一步說,因此宣稱釀造,卻沒達到檢驗標準值,有賣貴之虞。上述不合格產品中,也有420毫升賣100元以上,價位較高。

另外,王德明表示,還有4件產品,則是沒有達到標示宣稱的總氮量,其中品名為「正田家香甲等醬油」,標示宣稱「總氮1.4g/100mL以上」,但總氮量檢測值每100毫升僅0.5公克,落差最大,屏東縣政府已裁處4萬元。不過此為業務用產品,售價較低,4800毫升116元。

另外3件不合格產品為「福松高純釀蔭油」每百毫升比標準少0.1公克、「大芳壺底蔭油(釀造)」每百毫升比標準少0.2公克、「欣泰壺底油(清油)」每百毫升比標準少0.2公克。

他說,以上8件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已各處4萬元罰鍰。

標示查核部分,有1件應標示「焦糖色素」,卻誤標成「甲基米唑」。只有釀造可以不用標示,但有1件未標示「水解」製程。以及應標示功能性名稱「防腐劑」,有1件未標示。以上3件依據食安法規定,各開罰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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