屢夾不到!她太想要娃娃約見面 卻遭台主撿屍拍裸照

記者楊忠翰/新北報導

新北市1名30歲女子小萱,先前到娃娃機店消費,屢次嘗試卻都失敗,夾不到自己喜愛的娃娃,隨即聯絡陳姓機台主碰面,並表明欲購買娃娃,陳男邀請小萱吃飯,但她喝了1瓶啤酒後,擔心被家人責罵,打算酒醒後再回家,陳男卻把小萱帶到摩鐵性侵得逞,還趁機偷拍對方裸照;新北地院認為,陳男應訊時坦承犯行,並允諾賠償60萬元,遂依乘機性交罪判他1年10月徒刑,至於妨害秘密罪部分則判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4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檢警調查,去年1月20日上午9時許,小萱前往陳男的娃娃機店消費,投幣多次均沒夾成功,但她太想要機台內的娃娃,隨即用LINE聯絡陳男,並表示想以保證取物價購買,當天下午5時許,兩人相約碰面後,陳男邀請小萱吃飯,沒想到她喝下1瓶啤酒後開始頭暈,又擔心回家會受到父母責備,隨即向陳男表示:「我想去可以休息的地方等待酒醒。」

▲陳姓娃娃機台主撿屍女客並拍裸照遭判刑。(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baby)

孰料,陳男卻騎車載小萱前往汽車旅館,趁對方酒醉無法反抗之際,強脫掉其衣褲硬上得逞;不僅如此,陳男還偷拍她的裸照,小萱昏睡中聽到手機拍照聲,嚇得睜眼質問:「你是不是強姦我?」,除要求陳男刪除照片外,還將他直接趕出摩鐵,然後打電話報案並提告。

法官認為,小萱擔心回家遭家人責怪,遂拜託陳男帶她前往休息處所,陳男因一時衝動,未能克制自身情慾而犯罪,惡性並非重大,加上陳男允諾賠償60萬元,深具悔意又無前科,加上尚有年幼子女須扶養,遂依乘機性交罪判他1年10月徒刑,至於妨害秘密罪部分則判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4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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