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偉性侵判8年定讞!今上午10點報到入監、最少要蹲4年

記者林盈君/南投報導

藝人秦偉遭女造型師踢爆性侵,指控他涉嫌利用藝人光環犯案,受害人接連出面指證,被檢方依法起訴、法院依強制性交罪各判處4年,最高法院日前駁回上訴,合併判處8年定讞,須入監服刑,並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而本月10日,秦偉以戶籍地在南投市為由,聲請囑託南投地檢署執行,檢方因此發出傳票,通知秦偉今(14日)上午10點需報到入監,至於未來要坐牢多久,將由檢方聲請定執行期,刑期最少4年。

▲秦偉遭判8年定讞,今上午需報到入監。(圖/資料照)

據了解,秦偉遭控性侵8名女子,其中2人未成年,年紀最小僅14歲,起訴並累計求刑41年,其中針對5人性侵,秦偉一二審均判無罪,但另外3名受害女子,一、二審依3項強制性交罪,各判4年有期徒刑,最高法院9日針對性侵女編劇、女粉絲部份,合併判處8年徒刑定讞。秦偉隔日即向檢察官申請移轉至南投地檢執行,南投地檢署襄閱檢察官林志祐表示,秦偉是以「戶籍地」申請在南投執行。據悉,南投地檢署與看守所相鄰,因此在看守所及地檢署有一個「秘密地下通道」串接,外界揣測,這也可能是當時秦偉申請的考量之一 。

▲秦偉遭判8年定讞,今上午需報到入監。(圖/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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