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就中!人妻月事沒來洩姦情 小王遭綠帽夫求償10萬

記者楊忠翰/基隆報導

基隆市1名鄭姓人妻,先前與李姓丈夫感情不睦,遂與邱姓男子發生外遇,她還在聊天時提及「我的月經還沒來,萬一懷孕怎麼辦!」等字句,李男發現後氣憤提告,法官分別判處鄭女及邱男2月徒刑;李男再向邱男求償100萬元,民庭法官判邱男應賠精神慰撫金10萬元。

檢警調查,鄭女與李男在104年結婚,兩人婚後感情不睦,2年就以離婚收場;李男一直懷疑妻子紅杏出牆,卻遍尋不著任何證據,沒想到兩人離婚後,李男偷看前妻手機卻發現,對方長期使用聊天軟體,並與邱姓男網友有多筆交談紀錄。

▲邱男偷吃鄭姓人妻遭判賠10萬元。(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baby)

李男逐一清查對話紀錄後發現,2人提及曾在邱男台中住家嘿咻,那時他與前妻尚未離婚,鄭女還表示:「我的月經還沒來,萬一懷孕怎麼辦!」,李男憤而提告鄭女及邱男妨害家庭罪;法官勘驗2人對話紀錄,認定2人確有通姦事實,遂依妨害家庭罪分別判處鄭女及邱男2月徒刑,緩刑2年。

李男再對小王邱男提起損害賠償訴訟,並求償精神慰撫金100萬元;法官認為,邱男明知鄭女已婚,仍與對方發生性行為,破壞李男家庭圓滿,嚴重侵害李男配偶權,導致李男精神蒙受極大痛苦,遂判邱男應賠精神慰撫金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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