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櫃生還者5千字沉痛發文:我們只距離5公分卻錯過了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市中山區林森北路錢櫃,本月26日發生火警造成5人不幸罹難,其中兩名死者34歲的林姓竹科工程師,以及曾姓男子(716包廂),都在逃生過程中與友人走散,而誤上9樓;當天同在716包廂、生還的張姓男子,晚間也在臉書沉痛發文「他們進入了那扇不該打開,卻是打開的9樓逃生門」。

同在716包廂的張姓生還者晚間在個人臉書發文回憶道,「H(林男)在LINE的唱歌群組內傳了張包廂號碼的照片。他是第一個到的模範生,總是印證了『住得越遠越不遲到』的真理。」當天10:30分,原PO與P友人走進了包廂,裡面已經坐了四個朋友,大家還有說有笑,討論著林男的穿著。

▲台北市中山區林森北路錢櫃,本月26日發生火警造成5人不幸罹難。(圖/翻攝自資料畫面)

到了11:00當原PO唱得正嗨時,D友突然從門口方向對著眾人說,外面都是煙,「我覺得很奇怪,什麼叫做『外面都是煙耶?』於是馬上放下麥克風,衝去打開包廂的門一看,全都是濃濃的白煙,伴隨著燒焦的臭味,我驚恐的把門關上」,原PO起初還納悶是火災嗎?心想「不可能!KTV的火災只會出現在新聞裡面!」

由於濃煙逐漸進入包廂,打到櫃台也都無人回應,最後一行人決定帶著口罩趕緊衝向不到幾公尺的逃生門,「我不誇張,一公尺而已,我已經看不到旁邊有誰」,儘管用手大力地揮動前方,想把濃煙揮開一點,但仍徒勞無功,因此原PO開始摸著牆壁,「憑著逃生通道位置的印象,我摸著牆壁往前走,幾度摸到好像是門,右手用力一推!原來這不是逃生梯入口,是隔壁的包廂門,而隨著多推幾個門,推開以後都是黑漆漆的一片,我意識到,已經斷電了。」

▲樓層中煙霧瀰漫(圖/翻攝畫面)

不知過了多久,原PO仍找不到逃生出口,「我慌了,徹底的慌了,我不知道這樣推下去能不能找到逃生門,只覺得煙越來越大,我問我自己,這就是所謂的『被濃煙嗆死』嗎?我不敢用力呼吸,我祈禱,我能在失去呼吸以前,找到逃生通道的入口!」好在原PO繼續往前行,終於看到穿著錢櫃制服的人員,「他站在逃生通道入口處,他拿著對講機聯絡同事,試圖得知該怎麼處理,當我走到他面前等他給我指示時,他沒有任何指示,不阻擋我進入逃生通道,也不引導我的下一步,就只是站在那裡用對講機。」

原PO接著說,當自己發現逃生口後,立刻回頭找友人,「但是我找到的只有濃煙!就在這一秒,我前面的人對我說:『快!這是逃生通道!來!我們一個抓一個!』,他馬上緊緊抓著我的手往逃生通道衝,我很快地再次往後抓,對著後面說:『來!抓著我!』但迎接我的只有無盡的白煙,我抓不到任何人,也看不到任何人,我的手跟聲音陷進了無窮的白煙,沒有任何的回應,也許P就在離我五公分的地方,但我就是錯過了,就是錯過了!」

原PO說當時逃生空間依然濃煙瀰漫,只能用雙手扶著欄杆,跌坐的方式慢慢往下走,結果扶手溫度變得有點燙,「我感覺到扶手的溫度開始改變,但沒走幾階以後,溫度似乎開始下降了,我不知道我走到了幾樓,但我覺得煙越來越淡,我心想,我得救了,我得救了!」原PO最後幸運地逃出來了,「終於,我衝出來了,我走到了街上,大口地吸著新鮮空氣!我看到消防車在救火,我看到圍觀的民眾,但我看不出誰是比我先逃下來的?因為路人的口罩都是乾淨的,也都沒有露出焦急的表情!」當原PO回過神轉頭想跟在後面的朋友擁抱討論時,卻發現空無一人,原來只有自己逃出來。焦急的原PO又回到了逃生梯找人,大聲的喊道,「抓著扶手走下來!但,沒有任何人回應我,甚至也沒有腳步的聲音,這條安全的路,就是沒人在走!」

時間來到了11:16分,原PO絕望中打電話給P友,「我不知道P能不能接電話?為什麼明明P就跟在我後面卻沒有下來?如果他沒有下來,那他現在在哪裡?他安全嗎?還是在濃煙裡面受著苦?」所幸最後P友與K跟D友都安全的下來,「看到三個人臉上身上都是黑煙,雖然狼狽,但是撿回了一條命,這是不幸中的大幸。」

▲原PO的好友聽信錢櫃服務人員往上逃,最後不幸罹難。(圖/翻攝自資料畫面)

原PO接著問,「H呢?T呢?他們人呢?你們不是一起的嗎?」但朋友回應說「不知道,我們走散了,我們沒有H、T的消息,在我們的群組也沒有看到H、T報平安」,身心俱疲的原PO與友人只能各自前往醫院治療,內心期待著H、T會跟我們一樣沒事。但事與願違「時間來到14:02,K說,H走了,16:00時,K說,T走了。」接著新聞開始報導,這時原PO才得知「原來除了我以外,其餘五人都在逃生入口處決定往上走,因為錢櫃的人跟他們說:『樓下有火災,你們確定要往下嗎?』。」

其中,H跟T(兩名死者)應該是走到了9樓,「進入了那扇不該打開,卻是打開的9樓逃生門,這也許能解釋,為何死傷者都在9樓?因為那扇該關閉以阻擋火勢及濃煙的門,是打開著,濃煙自然瀰漫著整個九樓!」

這段驚悚、痛苦的回憶,讓原PO實在無法負荷,也痛批錢櫃是無良業者,「錢櫃應該知道他的消防設備全部關閉,如果發生火災,會導致死亡。但他為了獲利,仍然在設備關閉期間營業,要賭一把不會那麼衰發生火災,但賭輸了。對於死亡結果,他不能說他沒想過。在主觀上:有殺人的不確定故意(上段所述)。在客觀上:有人死亡的事實。我想請問各位,這與故意殺人有什麼不同?我希望檢察官能還我們一個公道,讓錢櫃付出最大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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